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郝海军 杨全)你有网友吗?你给网友发过你的照片吗?如果有,那市民刘女士用亲身经历告诉你千万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因为就在一个月前,她就因为照片被网友勒索了200元钱。“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局面,对方拿着我的照片,胡乱PS,甚至把我的照片接到一些裸体模特上,扬言说如果我不给他钱,就把那些照片全部发到网上,让所有的人都知道……”12月29日上午,家住车站街的刘女士致电记者,称自己在不久前遭遇了一场网络版的“凤求凰”,被一名不认识的网友疯狂追求,自己后来果断拒绝,却没有想到对方会做出那样的事情。
刘女士今年二十岁出头,平时热衷于网络活动,交网友更是其一大爱好,而且在QQ空间里放了许多自己的照片。“我的网友非常多,我喜欢和他们聊天,因为他们不知道我是谁,也不会在乎我是谁,可没有想到后来有一个本地的网友因为看过我空间里的照片后,就疯狂地追求我,我当然没有答应,可没有想到有一天他在网上告诉我,如果我不答应他,就把我的照片PS成淫秽图片,然后全部发到网上,让所有人看看我的‘新面貌’。”刘女士说,看到网友做出这样的事情,她十分生气,却没有办法阻止别人PS自己的照片,后来只好一再恳求对方不要这么做,谁料到对方却要求拿200元钱来换这些照片。
当初的一时脑热,让自己的照片在网上满天飞,现在有人却拿着自己的照片勒索自己,这样的局面是刘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我想报警,却害怕对方发现后恼羞成怒真的把照片发出去,再说对方勒索的钱数并不多,就算警察抓住他,也不能把他怎么样,顶多说服教育一下,就放出来了,万一他出来后报复我……我始终找不到好的办法,只好给他的银行卡打了200块钱。”刘女士说,虽然给了钱换回了几张被PS过的照片,可谁也不敢肯定对方会不会再来勒索她,现在她除了把空间的照片全删除以外,其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仅仅在空间秀了几张照片,最后却被网友勒索,刘女士的遭遇让人心寒,却也无可奈何。网络上的东西虚虚实实,很难看清,个人隐私更是不敢随意泄露,不管你和你的网友多么谈得来,都不要轻易信任对方,更不要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对方。”12月30日,记者就刘女士的遭遇请教了临汾市师达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刘女士的遭遇现在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报警,虽然对方没有狮子大开口,但谁也不敢保证会有下一次,而且还是在刘女士给过一次钱的前提下,对方会认为刘女士很好控制。
“如果刘女士的照片真的被上传到网络中的公共区域,那对方就已经侵犯了刘女士的肖像权,其实,只要是未经他人同意就将肖像上传至网络公共区域的行为,都算是违法行为,如果被用于商业用途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所以建议刘女士最好还是走法律这条路。最后还要提醒广大的上网爱好者们,在网上聊天千万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