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静)马年新春即将到来,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自然成了市民关注的热门话题。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怎么卖?有什么新规定和要求?1月2日,尧都区安监局公布了由尧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方案,对相应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去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大幅缩水,改变了往年‘烟花爆竹一条街’的状况,并且统一搭建防火帐篷,配备消防器材,安全系数有所提高,获得市民的肯定。”尧都区安监局局长赵国保介绍,今年将继续缩减临时摊点,缩短临时销售时间,在城区内集中设置30个临时销售点,在乡镇、村设置80个临时销售点。
销售安全不容忽视。管理方案列出临时销售人员必备的条件:必须有销售经验;在销售时与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不能售卖私货、违禁爆竹类;安全设施必须达标,从业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卖不完的爆竹必须统一交由批发企业保管,避免造成安全事故。同时要求城区每个临时销售点销售人员不得少于4人,乡镇每个临时销售点不得少于两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禁他人顶班。
为方便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尧都区安监局将联手市容部门,对城区临时销售点进行合理布局,远离医院、学校、加油站及人员密集场所。该局将审查临时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在1月20日前完成临时销售点销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目前,尧都区共有3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95家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市民在购买时应留意是否具备安监部门核发的销售许可证。而110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临时销售期为1月21日——1月30日,共计10天。市民如发现烟花爆竹销售点出售私炮、违禁炮类,以及违规非法设点,可以拨打尧都区安监局24小时举报监督热线:3950218 8600369。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