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潘华玲)本报于2013年12月24日刊登的题为《出租车挑客“一口价”市民表示很伤人》的报道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月13日,记者从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针对此事,他们进行了调查处理,涉事出租车已经被处理。
“通过与举报人的沟通,我们锁定了一辆车牌号为“晋L-T932X”的出租车,随后立刻展开了调查,该车所属公司为春秋出租车公司,在与司机本人核实之后,其承认有违规行为,我们立刻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城市客运管理处主任刘学敏说道。
随后,记者采访了春秋出租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了解了该公司对于涉事司机的处理情况。“我们一经调查落实之后,立刻对该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下检讨书作深刻反省,且对其进行停运三天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到了客运管理处。”春秋出租车公司张经理介绍道。
针对春运期间规范出租车行为,张经理表示,将会对公司出租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以群发安全教育短信的形式提醒司机,每名司机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文明责任书”,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从严处理。
“对于此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为保证市民的出行,我们将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张经理对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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