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已偿还为何还被“拉黑”?

2014-02-20 22:05:3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亢亚莉) 面对亲朋好友“马上有一切”的新春祝福,打算购置新房的李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明明三年前就已还清了银行贷款,现在却莫名其妙地上了信用黑名单。”2月18日,市民李先生见到记者时说道。

李先生2008年毕业于山西某高校,由于家境贫寒,在上学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4000元。毕业后,李先生努力攒钱,于三年前还清了贷款。然而,近期他在办理银行房贷手续时,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存在信用不良记录,被拉入了“黑名单”,不可以贷款。

“当时我特别惊讶,还以为搞错了。”经过一番查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原来他的银行卡里有4000元没有还,而就因为这笔钱,他被登记了不良信用记录。“我在三年前已经将欠款还清了,为什么买房还是遇到了障碍?”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针对李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以客户的身份致电中国人民银行,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成为银行审查贷款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在银行规定的日期内还款,银行上报的逾期记录则会在信用报告上显示,因此,该记录会在还清逾期欠款后继续保留5年,超过5年后自动消除。

在此,李先生提醒广大市民,希望大家能及时偿还所欠欠款,千万不要像他一样因为逾期还款,而在日常的生活中受到限制。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