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田志华 实习生 刁慧慧)商品售后维修一直是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话题,手机做为普遍的电子产品,它的售后更受消费者的关注。2月19日,市民贾女士致电本报称,她购买不到一年的手机出现问题后,去售后服务维修,却被告知该手机已出保修期,如果维修需要付费。
原来,贾女士于2013年2月28日,在平阳广场附近的手机卖场内购买了一部价值1700元的品牌手机,对于新手机贾女士爱不释手,第二天,她想试试新手机的拍照效果,才发现手机相机不会自动对焦。
无奈贾女士便带着购机时的“三包”凭证、购机发票等来到该品牌手机的售后维修服务中心,要求重新更换一部手机,但售后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不是主板出现问题就不能换新手机,没办法,贾女士只好在技术人员维修后拿着手机回家了。
就在近几天,贾女士的几位朋友都向她反应,每次给她打电话总是听不见她声音。“刚开始我以为是手机信号的问题,所以没有在意,但是渐渐的发现,就算把通话扬声器打开对方还是无法听到我的声音,有时只能戴上耳机,对方才能勉强听见我的声音。”无奈贾女士只能再次带着手机的“三包”凭证和购机发票,来到售后服务中心对手机进行检测维修。
贾女士来到该品牌手机售后中心,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工作人员告诉她可能是送话器出现了问题。“工作人员检查了手机序列号后,告诉我手机已出保修期,维修费需要70元。”贾女士说,发票上明明是2月28日才过保修期,当天还不到20日,怎么就出保修期了呢?工作人员告诉她,经过电脑查询,该手机确实已出保修期,而电脑上显示的是商家出售的登记时间。贾女士当时也没听明白,因为有急事,就花了70元维修。
事后,贾女士越想越不对,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商家及售后的问题,如果这次维修费需要几百元,该怎么办?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对于贾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该品牌手机售后服务中心进行了解,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品牌手机主要销售渠道是在网上订购及抢购,有些实体店,通过网购后再进行出售,而售后中心的电脑上所显示的保修时间,为第一次出售时间,也就是实体店的购机时间。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时所开出的发票,往往要比商家购机时间迟,所以就会出现电脑显示的保修期比消费者购机发票的保修期提前的情况。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我市多家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到,手机的保修期是根据购机发票来确认的。鼓楼北一家手机售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手机的保修期一般都是一年,是从购机时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如果市民购机发票丢失,只能按照出厂时间来确定是否在保修期内,所以市民应当保存好购机发票。
同时,贾女士也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手机时一定要清楚,保修时间及内容,避免遇到同类问题。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