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三个多月至今货未到

2014-02-27 23:17:0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弓佩玉)“由于家具由厂家定做,需要提前付款。可去年11月13日付了全款之后,对方却一拖再拖不肯发货,截止今天仍不见家具的影子。跟商家打电话一直是无人接听,现在只能通过短信联系。”2月24日,市民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商家频频给出承诺,却始终不肯兑现,到货时间从年前拖到年后,让她很气愤。

原来去年10月,经熟人介绍,张女士来到五一路某家具店,在店主拿来的几本画册中,选中了一个沙发和一张床。店主说由于店里没有现货,需要定做,虽然耗费的时间较长,但是保证年前到货。

在交付定金400元后,张女士憧憬着新家具的样子,但是真正的等待之路才刚刚开始。“11月13日,我把床和沙发的全款汇了过去。可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家具还没消息。”打通电话后,店主仍旧给出了先前的承诺。可一个星期之后,对方却称由于过年期间物流紧张,到货时间要推迟到年后了。

在张女士的几番催促后,店主的电话打不通了。有时候是无人接听,有时接上电话后称手机不合适,从过了年我只能通过短信与他联系。”正月十五,张女士收到店主发来的短信说,由于正月十五以前工厂没开工,过了十五一定会发货。然而又等了近10天,货也没送到。

从付款至今,两件家具让张女士等待了3个多月,前天店主又发来信息,称下个星期肯定送到。如果下周再看不到家具,我就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随后,记者拨打店主的电话,也是无人接听。张女士担心这种处理方式,后期维修也会同样麻烦。

目前,张女士应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山西省师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克敏律师说,张女士可以和卖家补签一个合同,确定甲方、乙方,并在合同内对购买时间、物品名称、付款金额、双方做出承诺等细节做出明确,有了这份合同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除此之外,双方协商中一些可以证明发生过交易的文字、电子类证据也要保存下来。“如果市民遇到诸如这种不能及时清节的买卖,应该与卖家签订文字合同,并保留证据,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克敏建议。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