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改年报 降低注册门槛 简化住所登记

2014-03-03 09:20:37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成华) “从3月1日起,我市企业年检正式取消了,这为咱经营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正在筹建一家装潢公司的李建高兴地说。2月2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尧都分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这也标志着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正式画上了一个句号。

那么取消企业年检,经营者能享受到哪些便利?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又有哪些新的看点呢?为此,记者走访了市工商局尧都分局副局长谢金海。

看点一:取消“年检”变“年报”,不报告的将“拉黑”

“过去,对于企业来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年检,可谓是‘头等大事’,每到这个时候,工商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从今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将‘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也就是‘年报’”。据谢金海介绍,由“年检”变“年报”,就是要求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谢金海说表示,企业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3年内履行工商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谢金海说,对于经营者来讲,取消“年检”改为“年报”,在依法登记前提下,减少登记规范种类,简化登记手续,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办理业务,提高了办事效率。

看点二:注册资本认缴制,降低“门槛”成本低

根据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缴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 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谢金海说。

“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不过,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 制。

看点三:简化住所登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手续,也是改革后的又一亮点。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此外,谢金海说,还将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将大大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谢金海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加大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的形式,务必将改革后的新制度、新精神落实到位,传递给广大经营户。如有疑问,可拨打2017396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