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弓佩玉)在店铺转租时,需要支付高额转让费已经成了生意圈中公开的秘密,在层层转租下,转让费也会随之水涨船高。而房东一旦收回房子,新租客就成了最大的“倒霉蛋”。前不久,市民王红就被她的房东告知,今年房租到期后不准备再续租了,至于王红和上一家租客之间的3万元转让费,房东表示并不知情。
去年3月,正准备创业的王红,无意之间在街面上看到一家擦鞋店铺要转让的广告。在详细询问后得知,若要租赁该店铺需要向上一任租客交付4万元,其中包括半年的房租1万元以及转让费3万元。
“上一任租客一直租到9月份,她走的时候,房租还剩半年。也就是说我在支付了半年房租以及转让费后,我跟上一任租客就没有关系了。我本来就准备经营擦鞋店,所以店内装修不用修改,衡量再三后,觉得这家店最合适了。”王红说,上一任租客告诉她,以后不想干了就转让出去,转让费肯定不会赔在手里。当她询问房东时,房东也给出了同样的答复。
可就在前不久,房东的一番话让王红气愤不已:他说,这家店不再对外出租,房租到期后,我必须搬出去。可是顾客都知道店铺位置,而且这家店铺地段也好,最重要的是我的3万元转租费该找谁要呢?”据了解,来王红擦鞋店里的顾客大多办了充值卡,卡内余额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顾客提前预付的钱我都用来缴房租了,假如现在不再经营,这部分钱是必须要退还给顾客的,而这部分费用估计近2万元,相当于一年的房租。”房东和上一任租客信誓旦旦的保证让王红心动了,现如今却成了空口无凭。王红苦恼地说,这一年的买卖不仅没有赚,反而往进贴了不少钱,苦于没有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现在也没有地方说理。
现在王红的头等大事就是找到下一家合适的门面房,她以自身的经历提醒即将创业的人士: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对转让费用以及店面的使用时间作出具体的说明,在遇到此类情况后,可以运用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的李青云律师对此事进行了分析,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上一任租客只有经过房东同意,才享有转租权,才能收取转让费。王红在租赁该门面房时,应该与房东协商,并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对房子的租期做出明确说明,并在收据上进行标注,留下字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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