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苏亚兵) 去年11月份买了辆新车,一直犹豫是在本市上户还是回长治上,等年后想给爱车在临汾上户时才发现,已经超过了申报车辆购置税的期限,除了应缴的购置税外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在我市经营理发店的小李是长治人,近来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根本不知道购置税还有期限,早知道当时就缴了。”
3月5日,记者带着小李的疑问对购置税滞纳金这一问题专门进行了走访调查。顾客购买车辆后,我们一般都会告知他们购完车辆后上户的流程。”一家经营合资车的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了车辆后,4S店都会第一时间为客户开具发票,然后告诉顾客拿到发票后应该第一时间去缴纳车辆购置税,然后再去上户,取得牌照后才能上路行驶。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临汾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如果超过申报纳税期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此,小李表示他会尽快缴纳车辆购置税和滞纳金,然后去上户,给自己爱车一个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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