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为原因还是质量问题

2014-03-26 21:34: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亢亚莉 潘华玲 实习生 崔敏)“你看,这是今天刚回来的质量检查报告,上面能详细的说明是人为原因还是质量问题……”3月17日上午,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城区工商所内,工作人员正在整理着前两天接到的一个投诉资料,双方当事人的投诉材料、举证报告……工作人员进行着细致整理。

所长亢红春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经调查,双方就鞋的损坏原因争议较大,我们从鞋损坏现状也无法断定是质量原因还是人为造成的。由于双方难以达成调解协议,于是我们建议把损坏的鞋送厂家或法定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以确定鞋受损原因。双方同意把鞋送厂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质量鉴定,这是今天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认定鞋无质量问题,是由于人为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亢红春说:下一步我们将与消费者协商,如果消费者对鉴定结果有质疑,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诉讼。”亢红春介绍,在该所所管辖区的投诉案例中,以服装、鞋类居多,而投诉中的纠纷大多由协议不清引起。因此,亢红春也就消费者在购物中,如何正当有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支招”。

亢红春说:‘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为更有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纠纷,在新规定当中明确指出,消费者最好在付货款之前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以便于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对于近段时间比较火热的网购“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定的话题,亢红春解释说,无理由”并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需要注意这一项规定当中所要求的条件,以便于在购物时遇到问题,更加清晰了解自己的权益。

此外,亢红春介绍,新消法”中,还进一步加大了惩罚性赔偿的力度,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主张的惩罚性赔偿是所受损失的数额,而不是购买商品价款的倍数。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