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视频调解异地离婚案

2014-04-15 08:54:46 来源:临汾新闻网

日前,洪洞县法院甘亭人民法庭,首次利用QQ这种网络通讯工具,在网上实行“远程视频庭审”活动,审理了一起异地夫妻离婚案。原告张某系洪洞县淹底乡上张村人,2011年与被告史某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2012年6月,原告张某到山东潍坊打工,自此双方聚少离多。今年2月,原告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承办该案件的法官田亚欣通过电话联系,得知张某因岗位特殊,请假的话很有可能会失去工作,且往返路途遥远,耗时长,诉讼成本较高。被告史某也在外地打工,回来停留的时间也很有限。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主审法官决定尝试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通过网络视频远程开庭,同步直播,让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在电脑前“面对面”地开展庭审。田法官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开庭当天,庭审法官和双方代理人以及被告坐在电脑屏幕前,等待原告QQ上线。当QQ视频上出现双方图像时,法官请双方反复辨认对方身份,并通过远程视频回答问题、甄别身份。双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庭审人员在电脑上同步对话与交流。经过法庭网络调解,双方均同意离婚。庭审结束后,被告史某当庭核对了笔录并签字,原告张某在视频中确认后,同意由其代理人签收。同时,法庭还将庭审笔录一同邮寄给远在山东省的张某,由张某签字后再将庭审笔录寄回法院存入卷宗。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均向法官田亚欣表示了感谢:“感谢你们考虑到我们的实际困难,远程视频审判省时省钱,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不然可能我们的工作就都丢了。”

远程视频庭审,作为一种新型的审判模式,是对传统庭审的有益补充。通过开展远程立案、远程视频庭审等一系列利民、便民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办案效率。洪洞县法院运用网络视频技术连线双方当事人,审理这起离婚案,是洪洞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新形式、新方法,更是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中采取的新举措。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