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招聘“已婚”就业歧视与否?

2014-04-15 20:17:3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杨全) 4月13日,家住市区鼓楼北大街某小区的马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其最近在求职,却因为自己尚未结婚,被一些商家拒绝。她感到困惑的是,商家这样做,会不会是一种歧视呢?记者了解到,一些服务行业的商家在招工时偏爱已婚人士,他们认为,已婚人士对工作岗位的需求更强烈,责任心更重。位于鼓楼东大街的一家服装店,最近一直在招人,只是招聘启示中特别标明了“已婚优先”。“导购员一般都是女孩子,而没有结婚的人流动性特别大。”该店店长刘先生说,结婚了的人,或者已经生了孩子的人,工作起来比较踏实,这对企业来说才是长远之计。

当记者询问,优先招收“已婚”、已育”算不算是一种就业歧视时,刘先生表示,他觉得这并不是歧视,而是一种商业发展的选择,企业为了求稳定,自然也要找稳定的员工了。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求职市 场中,月嫂、家政、服装导购员等职业都对求职人员的婚姻情况进行了要求,优先招聘“已婚”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但对于年龄、户籍、学历、身高、婚姻状况等情况并没有做出特别的说明。”马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经咨询过法律研究者,但对方表示,目前的《劳动法》并没有对婚姻状况进行过对应说明,不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这一条规定,优先招聘“已婚”应该有就业歧视的意思。

那么,优先招聘“已婚”者究竟算不算是一种就业歧视呢?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的李晓军律师表示,小型个体商户在招聘员工时,肯定会优先招收对自己发展有利的员工,发出的招聘广告,如果有人应聘,就会进入到合同洽谈的环节,而如果招人一方给出的要求,应聘者无法满足,合同就无法成立。其实,商家打出的广告只是优先招收已婚,而不是不要未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就不应该算歧视。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