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数月不见踪影房东撬门转租是否合适?

2014-04-22 22:45:4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赵亿平) “租我房子的租客已经好几个月不露面了,你说我可不可以撬开门,重新把房子租出去。”4月20日,家住西赵的张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到底该怎么办,这样做合不合适?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二楼的房子租给了一对洪洞籍夫妇,从2008年入住至今已有6个年头了。前几年,都会按时交付房租,可最近一两年,和他们碰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更别提房租了。

“从今年春节以后,他们就再没露过面,到了5月1号就整整欠下4个月的房租,共计1500余元。”张女士说,原本把闲置的房子出租,为的是想赚取点租金,但现在出租的房子不仅租金收不回,自己想进都进不去。

“我只知道女租客叫巧芳,有两个孩子。当时她给我留了电话,但是被我弄丢了。”张女士说,现在和他们联系不上,也不知道他们家庭的详细地址。据她了解,巧芳的老公会看病,常年在外地,偶尔会回来住几天。最后一次见她老公,还是去年冬天。张女士告诉记者,那天,她正在厨房吃饭,看到巧芳老公跟一个朋友出去,因为每次交租金都是巧芳结算,所以,她也就没有多问。

“其实这家租户非常爽快,每次都是一次性交付半年或四个月的房租。”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腊月,巧芳曾来过,把暖气费交了。由于还没到交房租的日期,所以就没提房租一事。

这么长时间不来是出了什么事?还是真不打算在这儿住了?张女士心里忐忑不安,对方不出面也不交房租,她又不能把房子再次转租出去,这样每个月也会损失不少租金。

“我现在想把巧芳他们家的东西转移出来,以后如果他们来拿东西,把房租给我,我就把东西还给他们。”张女士说,现在房门紧锁,透过窗户依稀可以看到房间内有洗衣机、电视、锅灶、衣柜以及衣物、铺盖等物品。我也知道冒然进入他人房间肯定不合适,但是房子是咱的,他们不露面也应该有个解决的办法吧。

为此,记者咨询了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董云,他说,像张女士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往往都是因为私自开门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私自撬门肯定不合适,首先应该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租客,限期交付房租,逾期未交将采取相应措施。”董云说,如果联系不上,就应该在租客房门外张贴类似的通知,逾期后可找派出所或公证处见证人员,在他们在场的情况下打开房门,期间可以利用拍照、摄像等方式作为资料留存。同时把屋内的物品做好目录登记,最终由见证人员签字,方可把屋内物品移到另一处封存,最终才能把房屋另行转租。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