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朵红花该她戴

2014-05-06 10:46:27 来源:临汾新闻网

 

图为冯春英同志在省劳模表彰大会现场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钧)4月29日,在山西省总工会的劳模表彰中,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冯春英同志被表彰为山西省劳动模范,在全省590名劳模中,政法系统只有5名,做为审判一线法官的劳模却只有她一人,不但为我院争了光,更为临汾市争了光,为我们审判一线的法官树了标杆,立了样板,有利于调动广大干警立足审判岗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冯春英紧紧围绕十八大会议精神的要求,坚持“三个至上”为指导,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百余件,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申诉案。

2010年4月,在审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襄汾县“9.8”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冯春英担任涉案财产清查组负责人的重任之后,深入、细致了解案情,研究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工作方案,为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2011年10月,闻喜县金峰运通炉料有限公司的货运车辆与董福寿驾驶的卓里牌农用三轮车在国道209线吉县境内相撞,造成2人死亡。案件一审判决后,死者10名家属向临汾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冯春英积极安抚受害人失去亲人的心理创伤,耐心做好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2013年8月—12月,在对孙波等47名被告人“涉黑”一案的审理中,冯春英任劳任怨,面对120本审判案卷,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和胆大心细的办案思路,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冯春英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年来,在平凡而神圣的审判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曾被山西省临汾市政府评为“全市打击非法采矿模范个人”;被山西省临汾市总工委表彰为“临汾市五一巾帼标兵”;被山西省总工会表彰为“全省五一巾帼标兵”;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在给她颁奖词中,这样写道她是特殊岗位上的特殊兵,用法槌敲定严谨的人生定律,用律条织下打击犯罪的天罗地网,用正义的劳动摧开幸福的笑容,这朵红花该她戴!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