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到底该不该“拆零”?

2014-05-13 20:23:0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亢亚莉 见习记者 崔敏) “五一假期和老朋友聚会,吃得比较油腻,高兴之余难免多喝几杯,不一会儿肚子就开始‘抗议’了。本想去药店买点治胃胀的吗丁啉,结果销售人员告诉我不零买,只能买一整盒(42片),其实也不差这两块钱,只是每次买的药基本都喝不完,放着放着就过期了。”5月11日,家住亚特兰小区的曹女士反映她想买零售药被拒的经历。

无独有偶,家住吉祥花园的郑女士整理家庭药箱时发现,“家里常备的肠炎宁、阿莫西林等药品很多都过期了,打开包装盒,有些药只吃了五六片就被搁在那里了。现在的药品都是整盒出售,经常剩下,最后过期只好扔掉……”郑女士一边整理,一边挑出过期的药品扔到垃圾箱。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都有类似的经历。每次有点头疼脑热的小毛病,大部分市民都会习惯性地去药店购买“对症”的非处方药。但往往药没吃完病就好了,久而久之,很多药品都躲不掉过期被丢弃的命运,浪费且不环保。

针对“零售药”难觅的状况,记者以购买感冒药为由,走访了市区多家药店。在平阳南街一家全国连锁药房,当记者询问能不能拆开零售时,工作人员回复:“当然不能,都是整盒或者整瓶卖,拆开卖如果保质期内卖不完,这个损失需要药店承担的。”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解放路、五一路等地的药店,均得到类似答复,除却“利润小”的原因外,麻烦大”也是药店不愿“零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位于五一路一家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拆零的药品要找医生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用方法、有效期等内容,还要设立专门的柜台由专门的人员管理,会增加药店运营成本。此外,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青睐零售的药品,一些市民因为安全性和卫生性等原因,其实更乐意购买‘整装药’。拆零后万一药品过期或者因保存不当而受潮,也会造成更大的浪费。”该负责人如是说。

经过统计,在记者走访的十多家药店中,只有两家药店出售“拆零药”,且大人服用的不能零售,仅有培养儿童肠杆菌并且有独立包装的冲剂可以拆零。

为此,记者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了解到,早在2000年出台(2004年实施)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就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可以将药品拆零销售,且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2013年6月起实施的新版《规范》再次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场所应设立拆零专柜,进行药品拆零销售,但是对拆零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没有硬性规定。

“也许厂家可以考虑生产一些小剂量包装的药品,或者更适合拆开零售的药品,能方便民众也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某药店负责人建议道。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