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往往就有这么一些人成了这句名言的模范践行者。
毕竟,我们所处的是市场经济社会,金钱对于人们生活质量所起到的作用万万不容忽视,但凡食人间烟火之人,都将会面临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环顾前后,纵观左右,几乎所有的人对钱都不反感,真正“不差钱”的,还真的为数不多。于是乎,“金钱之诱”像是一剂兴奋剂,往往使得有些人利欲熏心、头脑发热、意气用事之下,胆壮了不少,敢于违规操办,敢于顶风作案,殊不知,此为此举,令人扼腕,看似精明,实则为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之所以有些人这样做,也自然有他的道理:别人都办了,我不办,于心不甘,心里不平衡,适当地办一办,可以适当挽回一些经济损失,别人办了平安无事,想必我也会“阿弥陀佛,菩萨保佑”,如此而言,不如冒上一险,但在看到一点蝇头小利的同时,不知他有没有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从个人利益来讲,尤其是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违规操办,提心吊胆,生怕被人举报或被督查组“抓个现行”。毕竟来讲,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碰上点背的不幸“中奖”,那可真是祸不单行,非法礼金如数交公、个人背个处分姑且不论,还要“连座”单位和单位领导,因为区区千把块,硬是在本该光明灿烂的仕途中留下个污点,单位内部还落得个灰头土脸,那又是何苦来着?从社会角度而言,狠刹大操大办之风,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勤俭节约风气的形成,作为这个社会的一员,应该是权利和义务的共同体,在享受和谐社会所带来的幸福感和成就感的同时,也应该为它做出一点贡献,如果能够身体力行,杜绝大操大办之风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点个人义务,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来讲,何尝不是一种奉献呢。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应当是我们党员干部应有的胸怀和境界,同时也是我们面对利益抉择应该信守的准则。人的一生,注定要面对这样那样的抉择,既然是抉择,就注定要有取舍,取舍之间就要学会放弃,要舍得放弃。但凡明智之君,必应有明智之举,堂堂明智之人,浮云”岂能“遮望眼”?一念之差,谬之千里,孰取孰舍,何去何从,决定权都在自己。只是这轻轻的一“定”,其间命运之旅将会天壤之别。
言已至此,你会怎么“定”?(佚名)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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