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不配有人权”

2011-09-27 09:3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黑龙江省肇源县公安局拖欠哈尔滨共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创科技”)200余万元工程款3年不还,共创科技法人代表梁华上访到大庆市公安局。肇源县公安局领导竟然安排治安大队干警对讨债人采取强制措施,其间还对其进行人格侮辱。
肇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位负责人把梁华拖到治安大队的预审室,将梁华双手背到身后,用手铐铐住,之后揪住他的头发扇耳光,骂了很多难听的话。期间,梁华因内急想上厕所,被拒绝,一个治安大队的负责人冲他说:你配有人权吗?你没有资格和我讲人权,今天来就是为了整你!边骂边往梁华脸上吐唾沫。
对一个前来讨债的公民戴手铐、揪头发、扇耳光、吐唾沫,我们可见肇源县一些警察的无法无天。但是,这一句“不配有人权”却触碰了人们的底线,试问,到底是谁不配拥有人权。面对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讨债人是多么的无奈,普通百姓的权力遭漠视和底层民众尊严被践踏,是何等的容易。更何况,他们只是为了要回本该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竟被如此羞辱。有这样的“债务人”,谁还敢成为他们的债主。
公安局欠共创科技工程款本应还给当事人,这样简单的借款纠纷怎么就会演变成如今的形式。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可到了拥有国家权力的公安局手中怎就成了另一方当事人“你配有人权吗?”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是什么让这些警察丧失人性的去虐待他们的“债主”呢?这样人性泯灭的警察如何行使国家权力,一个不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他们的公民呢?人民警察为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被这些个例所破坏。为什么现如今,许多人民对警察不再信赖,甚至都开始仇视并采取敌对的行为。发生债务纠纷,双方就应是平等协商解决,何况是该县公安局拖欠余款,应积极应对,不应对弱势方采取消极态度处理,更不能滥用公权力,否则如何取信于民,人民公安为人民在他们眼中岂不是一句空话。权力部门该履行的义务应履行,该负责的还得负责,不要借着国家的权力而伤害国家的人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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