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能仅靠“媒治”

2013-03-20 09:09:17 来源:临汾新闻网

“苹果怀旧了,江淮生锈了;真金不纯了,网络透明了……”今年的央视“3·15”晚会虽已谢幕,但屏幕所展现的曝光企业场景,仍让不少消费者心有余悸。
    3月16日,3·15”晚会次日,被曝光的多家企业便开始在微博致歉。苹果”回应,重视每一位消费者意见和建议;江淮公司表示,将以最快的速度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直至客户满意;周大生”在其官方微博也发表声明,公司已成立问题处理小组,对事件展开调查……
    媒体曝光——上级重视——迅速处理,被曝光企业的解决方式,似乎依然沿袭了近些年来许多公共事件的处置方法。有人将之概括为“媒治”,因为在这一处置模式中,媒体起到了关键作用。
    其实,在消费维权这场持久战中,媒体可以是先锋,但它肯定不能“包打天下”。媒体毕竟不是执法部门,更何况大千世界,总会有媒体“照耀”不到的角落,所以,仅仅依靠媒体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显然是不现实的。
    纵观近年来的“3·15事件”:从“问题奶粉”到“染色馒头”,从“假葡萄酒”到“瘦肉精”,从“劣质轮胎”到“麦当劳事件”……似乎只有在强烈的聚光效应下,官员才会格外积极,职能部门才会格外卖力,企业才会格外“配合”,这独特的“3·15效应”带给人们更多的思考是:这些问题产品和服务的日常监管哪去了?为什么非要等到被曝光之后,才去解决?
    看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仅靠一年一次的一场“3·15”晚会,除了监管部门需要更给力外,如何强化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和执法,为消费者创造更便利的投诉、举报条件,让涉假侵权行为被更多的目光监督,才是更关键的“打假治劣”之道。

(晓琳)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