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六论从严从实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临汾日报评论员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分内之责、当然之责、首要之责,是全责。要切实将履行管党治党的主责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担当作为,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履行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主体责任,把干部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研究部署、统筹组织实施、统筹检查考核。要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推进“三个一批”工作,统筹推进干部选任工作,持续推进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组织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各级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牢固树立抓干部管理是本职、不抓干部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干部管理是不称职的理念,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 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干部管理的部门责任,把“从严从实”作为干部工作的主基调,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的全过程,推动形成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工作常态。要及时制定落实科学有效的干部管理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疏于管理监督,班子成员或分管的人员连续或多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责任。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力、所在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发生严重问题的,本系统、本单位干部发生严重问题以及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执纪不严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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