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网评:打击影子服务不能只靠消费者

2018-05-14 15:08:4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深圳的消费者王女士致电中国电信客服投诉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2017年11月开始,自己连续4个月被扣了两项服务收费——七彩铃音月使用费和七彩铃音-SP彩铃通讯费,每月共计15元。经过反复沟通,客服最终同意取消,并承诺返还之前多收取的费用。像王女士这样,被通信运营商强制消费开通“影子服务”的案例并不鲜见。

  所谓影子服务,就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相关服务,并悄悄地被扣费。影子服务的大致类型有三种:一是消费者申请开通某项业务(如流量包服务)后,运营商并未实际提供服务,却在扣除相关费用;二是以“免费体验”的名义诱惑消费者开通某项服务,此服务免费期满后,却不经消费者同意,转为收费服务;三是压根儿未告知消费者或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开通或更改收费服务。在实际操作中,后两种影子服务最为常见。

  近年来,手机用户和运营商频频因隐蔽扣费发生纠纷。中消协今年1月底发布的统计显示,在具体服务投诉中,移动电话服务投诉量位居前五。深圳市消委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他们受理的关于通信运营商“影子服务”的投诉数量达到了593宗。一些手机用户每月被莫名其妙地多扣费,一查才知道,未经二次确认,运营商擅自为其开通了多个增值服务。

  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之外,早在2012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已经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从这一点说,不请自到的营销短信、外呼营销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不要说,搞种种“霸王硬上弓”,在未明示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就忽悠消费者开通业务。

  国家早就明文规定:开通电信业务严格执行“二次确认”程序。包括之前媒体曝光的“收到烦人垃圾短信退订回复T没用”的问题,早在前几年国家工信部也明确相关的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令、部门的规章,都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可为什么十几年治不了泛滥的电信“影子服务”问题呢?

  这不该是无解的疑问。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监管部门应加大力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规范电信外呼营销,对带有欺骗性质的外呼营销行为坚决惩处,甚至禁止运营商将外呼营销外包。同时,强令电信运营商开通相关业务时要严格执行“二次确认”,而非打一个电话就行。无论如何,这个“破窗效应”该结束了。(李媛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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