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我市居民网络消费现状,2012年12月上旬,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通过网上问卷及走访调查的形式,对临汾市96位18周岁以上的有网购经历的城市居民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临汾市居民网络消费现状及特点
1.网络消费者基本情况。网络消费者以80后居多,并以女性为主。在调查的96位消费者中,从年龄看,30岁及以下的有33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4.4%;31岁至40岁的27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8.1%;41岁至50岁的24人,占25%;51岁及以上的12人,占12.5%。
2.电脑、手机或电视购物的普及为网络消费提供了平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计算机作为普通物品走进了千家万户,也为悄然兴起的网络消费提供了基础条件。所调查的96位网购市民中,有60位市民的家中有电脑,有36位市民的移动手机办理了上网。
3.收入水平和学历影响网络消费。从消费水平来看,人均收入水平与人均消费水平相关,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高收入用户人均购物金额是月收入1500元以下用户的3倍,且在全部购物用户中占16.2%的高收入群体,网上购物金额比例则高达35.1%。与目前网民的年龄结构类似,80后是网上支付的主力军,但单笔支付金额最高的却是更有实力的70后。从调查者的学历来看,初中及以下6人,占6.3%;高中及中专24人,占25%;大专30人,占31.2%;本科及以上的36人,占37.5%。书籍和音像制品明显表现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用户的消费特征,娱乐类商品则表现为明显的高中及以下学历用户的消费特征。相比之下,高学历用户与低学历用户相比更注重教育消费,低学历用户更倾向于休闲娱乐消费。
4.网购商品由中低档为主逐渐转向中高档。被调查者普遍反映,以前由于对网购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的担忧,一般购物以200元以下的低档商品为主,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逐步完善,高中档服装、家电、家具等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商品也开始在网络上选购。从选购商品的价位看,价位在100元以下的占18.5%,100—300元的占47.2%,300—500元的占19.5%,500元以上的14.8%。
5.网购范围和网络消费额度日趋增大。从消费者通常在网站购买商品的主要种类来看,购买服装所占比重最大,生活百货次之,再次是时尚精品(手表、皮包等名牌精品)。购买书籍、化妆品、IT家电数码、汽车用品、运动用品、音乐用品、家居建材装修用品、旅游用品、保健食品等人数也越来越多,购物的范围越来越广,除了网上购物外,还可以在网上进行水电气缴费、信用卡还款、找人代付、固话宽带交费、还房贷、交房租、送礼金、买保险、买彩票、买机票等多种服务消费,几乎涉及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网络消费额度日趋增大,所调查的市民在2012年11月份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总额1110.7元/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0%以上。
6.10点成网上支付高峰时段。由于淘宝网上的“聚划算”每日开团时间为10点,喜欢网购的市民就像逛“早市”一样,在每天上午10点在网上抢购,因而每天10点成网上支付的第一高峰时段。第二个时间段是晚上20点至22点。遇到“双十一”、“双十二”网购促销活动时,人们在凌晨一窝蜂涌进网店,24点则成网购的又一高峰时段。
7.“网络团购”有望成为一种主流消费模式。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通过消费者自行组团、专业团购网站、商家组织团购等形式,提升用户与商家的议价能力,并极大程度地获得商品让利,引起消费者及业内厂商、甚至是资本市场关注,兼有廉价快速的广告效应。目前,临汾市参加“团购”的商家或厂家越来越多,其中以餐饮及批发零售企业居多。团购网主要有美团网、窝窝团、58团购、嘀嗒团、大众点评团、拉手网等,主力军是25岁到35岁的年轻群体。
8.网络购物平台主要为信誉度较高的网站。据调查,最受消费者信任、追捧的网站有:淘宝网、拍拍网、京东商城三大品牌网,在这些网站上可以购买居民日常所需的物品。消费者认为网上购物可信度在80%—100%的占调查总数24%,可信度在60%—80%的占调查总数72%,认为可信度在60%以下的仅占4%。
二、网购存在的缺陷及问题
1.商品描述的真实性难以保障。网店的产品只能看照片、简介,无法实现在实体店中的试穿、试戴、试尝、试用,尤其是衣服、鞋子、药品等注重尺寸和质量的产品,图片和实物不一定相符,经常出现夸大优点或隐匿缺陷的现象,使得消费者对商品产生不满。
2.物流配送效率有待提升。许多有过网络购物经历的消费者常常抱怨,快递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其所购买的商品不能及时送达。尤其是在节假日或促销日等网购的高峰期,快递公司业务出现爆满,商品送达时间有时会长达近一个月,消费者产生强烈不满,同时也影响商家信誉。
3.售后服务滞后。在网络交易形态中,消费者只能从网站上获取商品的信息,在购买后,买家由于质量、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或因货物运输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网络销售者往往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在商品出售后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货,使得售后保障不能顺利实现,无条件接受退换货的承诺难以兑现。同时,由于退货服务不能免费邮寄,许多顾客将新买的衣服或送人,或送去裁缝店修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4.个人卖家多数无发票。网上商城或知名品牌商家大多承诺免费提供发票,但多数商家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加之一些网店根本没有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所以无法提供发票。所调查的市民均表示,对金额较小的服装、化妆品等从未索要过发票,而对金额较大的物品,一般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商城购买,也没必要索要发票。
5.网购投诉量居高不下。网络购物迅速升温,随之而来的消费投诉也直线上升,所调查的市民反映,均遇到过网站夸大宣传、虚假打折、假冒伪劣、货到迟缓、售后服务无保障等问题,但出现问题时,由于监管方面存在的缺失,作为消费者维权困难,甚至无处维权,多数人只能选择放弃维权。
三、促进网络消费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购物售后服务体系,建立购物风险警示和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
2.加快网络税收立法。同传统商店相比,网上消费免税给予网上零售商不公平的优势。在英国,网店税率与实体经营店一致,实行“无差别”征收。在日本,网络经营的收入需要交税。通过征收网络购物税,既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又可以实现网店与实体经营店的公平竞争。
3.强化网络消费监管长效机制。目前电子商务行业还处于国家法律法规监管的真空地段。在维权成本高,监管跟不上等诸多不利因素之下,多数人选择放弃。规范网络消费,除电子商务行业需要自律,还需要有一个透明的监管平台,一方面,实行“以网管网”的原则,建立完善网络经营监管系统并利用地区监管网络互联互通等方法,统一监管,从而实现网络化监管。另一方面,加强与交易平台服务商的合作,实行网络准入“零门槛”的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机制和疏通投诉渠道,为消费者提供辨伪防骗知识。
4.加快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正常发挥作用的保障。对失信者和失信行为不能给予及时、有力的惩戒,就是对失信者的鼓励,对守信者的惩罚。因此,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使失信者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直至被市场淘汰,使守信者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不断发展壮大。
(张文珠 段建雄 牛晓冬 郝迎丽)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