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韩晓芳) 2月19日,记者从临汾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全市人社系统将着力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居民稳步增收。
2016年,我市人社局及时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了公务交通补贴、乡镇补贴及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高了警察警衔津贴标准;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步调整了机关、事业、企业11.81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93元;积极调整了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多管齐下,全市共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13件,追索劳动报酬1.02亿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8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件。由于多措并举,措施得当,在全市经济下行的不利形势下,去年,全市人社系统为城镇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作出了贡献。
今年,人社部门将把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作为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用好用足各类政策工具,挖掘增收潜力,持续发力促进城镇居民稳步增收,确保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的目标任务。
为了完成这个既定目标,人社部门将加强工资收入宏观指导,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调整职工工资;继续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
在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面,经省批复后,人社部门将监督指导企业按照我市《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要求实施改革;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对知识密集、人才集中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力度,实施积极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薪酬分配政策、多元投入政策,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今年全市人社系统的工作内容之一。
今年,人社部门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适度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健全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要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维护职工休假权利,对应休未休及未休够的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将努力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抓紧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欠薪问题,增加农民工收入。进一步压实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并通过媒体或在工地设维权告示牌等方式广而告之,让农民工投诉“有门”。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推行“无欠薪市县”创建活动,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争取2020年全市实现“无欠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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