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杨全)8月15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自去年12月1日,我省被纳入水资源费改税试点范围后,试点工作已正式推行了8个月。这8个月以来,我市税务部门通过优化工作举措,实现了水资源费改税的平稳过渡,促进了企业升级改造,节水环保效应明显。
据市税务局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我市有776户纳税人申报缴纳水资源税1.55亿元,比同期水资源费增长18%。
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旨在推动相关企业改进生产方式,减少生产耗水量。“水资源费改税后,抽取地下水、超采区、高耗水企业水资源利用成本大幅增加,从而倒逼此类行业积极改进生产方式,调整用水结构,主动加大节水设备的投入,客观上提高了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
霍州市的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典型的火力发电企业,不仅是用水大户,而且是排水大户,大量污染水外排不利于水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水资源费改税实施后,我们积极采取一系列节水措施,并对生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生产环节全部使用工业水,极大减少了水资源的消耗。”该企业财务总监崔琼告诉记者,目前,企业投入6万多元对生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工业水的回收利用,有效减少了深井水的消耗,年预计节约深井水54.75万吨左右,预计节约水资源税109.5万元左右。自新政实施以来,该企业已经减少水资源税约65万元,轻松收回了改造投资成本。同时,该企业还上线运用5套污废水处理系统,实现了污水“零”排放。水消耗少了,排放也随之降低。这些都不是小数目,节省下来的都是实实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水资源费改税后,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力度得到了加强,我们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紧密合作,建立了水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信息,加强取水许可证管理,开展分析比对,联合开展核查,切实强化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负责水资源税的税政一科科长闫志浩说,在纳税服务方面,市税务部门还开设了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咨询、办税辅导、纳税申报等便捷化、一站式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创优税务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分管税政管理的总经济师乔红梅表示,今后我市税务部门将加强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落实好水资源税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好临汾经济转型发展、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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