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区两级联合发出致餐饮经营户一封公开信

2019-07-10 08:55:3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柴云祥) 日前,临汾市、尧都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致全市餐饮服务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希望各餐饮服务经营户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自觉完善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抵制和拒绝使用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油烟净化设备,操作期间坚持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和维护并记录,减少餐饮油烟的排放和对大气质量的污染,为我市蓝天碧水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开信》指出,为推动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我市《关于深入推进2019年生态环境治理“八大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要求,开展了市区重点区域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整治活动,请广大餐饮服务经营户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公开信》指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未经净化处理无组织排放;严禁向地下通道、绿化带低空排放油烟。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必须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油烟净化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清洗和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账并记录。综合商业楼宇、大中型餐饮企业、集聚区的餐饮企业宜在一级油烟净化设施后加装二级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二级净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开设夜市、摆摊设点、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要自觉使用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公开信》列举了《食品安全法》第122条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采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以及予以关闭等处罚。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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