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卢婷) 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我市“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到位”的问题,近期,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力量从严从快抓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从7月1日至15日,市生态环境局抽调85人,对“一城三区”的52个乡镇、1214个村庄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此次行动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436家。其中,原清单内1232家“散乱污”企业中,未完成升级改造的150家、未取缔的179家。此外,还新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04家。对新发现的和未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新的“散乱污”清单,并交办相关县(市、区)政府进行整治,要求限期完成,确保实现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