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卫玉海 卫琦)今年以来,浮山县按照全面监督、常态监督、科学监督的要求,积极探索、深入研究,构建起了围绕“一把手”权利运行的监管体系。
该体系由六项机制构成:一是个人电子廉政档案信息监督机制。根据上报内容的时效性,定期将个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特别是“一把手”及其家属子女从业、收入、出国(境)等情况全面登记,建立个人电子廉政档案,系统自动对相关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预警。
二是家庭成员从业规避预警机制。将各单位“一把手”及其家庭成员在同一单位工作和家庭成员从事各类商业经营的两类干部作为从业规避的重点核查和监控的对象。
经过核查不构成回避关系的,系统将其从预警对象中移除,对确实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的科级干部系统将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从而及时发现并消除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点。
三是重点防控对象监督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后三项工作的相关单位以及受过党政纪处分、接近离岗退休年龄和持有出国(境)证照的单位及“一把手”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象予以预警。
四是单位“三公经费”及会务费支出预警机制。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平台自动将单位每月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进行比较,每季度进行一次提醒和预警,保障预算经费控制目标的实现。
五是干部权利运行跟踪监督机制。制定《浮山县“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各单位定期将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等权力运行方面的信息上报到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平台,平台依据相关规定对权力运行进行跟踪监控,缩减了“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
六是工作日志跟踪监察机制。各单位“一把手”每周定期将电子工作台账上报到县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中心,中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跟踪监督,对上传台账不及时、存在“假大空”现象的“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或全县通报。
六项机制的运行,构建起了多环节、多层面、立体式的监督模式,基本编织起了监督“一把手”权力运行“制度网络”,切实将“权力关在了制度的笼子里”。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