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12月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自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在省级综改实验县、扩权强县试点县和太原市城区,共计32个县(市、区)开展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其中,我市侯马、洪洞成为此次改革的试点县市。
“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是这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3大基本原则。也就是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方便申请人办理登记、进入市场。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登记效率。此外,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准入、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秩序。”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
公司登记时只登记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再出具验资证明文件,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另有规定的,由相关许可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实收资本进行查验。
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同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申请人提交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允许一个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
此外,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改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按规定在山西省工商局门户网站自主申报,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企业年报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公平规范原则实施抽查。
“营业执照和文本使用方面,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新版营业执照和新版文本格式之前,暂用现版公司营业执照和现版文本格式。具体方法是:在公司进行认缴制注册登记时,营业执照上‘实收资本’栏目标注‘认缴制’字样,在各文本格式中‘实收资本’栏目内也标注‘认缴制’字样。”据了解,此次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旨在通过试点县区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政务环境,强化信用监督,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为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化公司登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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