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临汾监察分局和市煤炭工业局联合向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转发省两厅局《通知》。要求提高认识,从抓主体责任落实、抓隐患排查、抓煤矿队伍建设、抓基建矿井建设、抓行政审批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六方面切实做好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思想,从与大集团的对接、签订柜架协议、资产评估和移交三方面全力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加强领导,针对矿井四种不同情况积极有序做好煤矿复工整顿复建复产工作。
二是在7月24日下午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煤炭局组织各产煤县(市、区)县长和分管煤炭副县长、各县煤炭主管部门负责人及7个参与兼并重组的集团公司有关人员等对省两厅局1号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
三是由各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三项行动”,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复工复产复建矿井的“水、火、瓦斯、煤尘”等隐患进行一次重点排查,对未复工整顿矿井派专人驻守;由市煤炭局监察大队和市纠察支队负责对全市煤矿进行重点巡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将对复工复产复建矿井“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工作进行重点监察。
作者:通讯员 崔红顺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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