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漪汾花园”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经济适用房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政策定价、定向销售”的原则运作,廉租房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核定租金、统租统配”的原则运作,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定向预售给具备购买资格者。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属本地非农业常住人口;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最低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含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自建房)面积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商品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房供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进行。
目前“漪汾花园”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8栋廉租住房已施工至三层,部分经济适用房打桩阶段也已基本完成。关于“漪汾花园”的申购规定不久将向社会公布。(通讯员闫璟)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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