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着力增加城市小户型住房供给,落实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新开发商品房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规定。今年,市区要完成1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为2000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1000户低收入居民住房分配到位;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去年开工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要在9月底前全面完工、分配到户,未开工的保障性住房要全部开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解困工作,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来源:临汾日报晚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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