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3 08:3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长兴 建宁 朝辉 秀琴)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举报的积极性,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1年,尧都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将从区财政预算中单列10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
举报奖励范围:一是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非法生产经营,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资格、证照不全或无证从事生产经营。重点是非法采矿和高危行业,其中非法采矿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采矿权,而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的行为,也包括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的矿山企业、擅自复工的在建矿井和所有越界的开采行为);二是举报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指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整治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主要涉及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学校、民爆器材、水库、桥梁、人防工程等重点行业和各个领域;四是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藏爆炸物品;五是举报隐瞒事故行为。
举报受理查处程序:安全生产奖励领导组办公室、区长热线办公室、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公安局及区领导均可受理举报案件;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为举报案件的查处部门,将责成专人具体负责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
奖励申报办法规定:对举报受理的案件,经核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查处部门填写《尧都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报送区奖励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报奖励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审批。区安全生产奖励领导组根据案件查处程度和可能挽回的损失程度,确定给予奖励对象1000元至10000元奖金。
【责任编辑: 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