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分析

2012-02-29 09:0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近几年来,伴随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加速转型,企业用工需求明显增加,“招工难”现象也随之凸显。据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2012年2月中旬对全市10户重点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调查,全市企业用工情况整体稳定,但随着春节后用工旺季的来临以及经济回暖,用工成本普遍增加,部分行业和企业“招工难”问题进一步显现。



从全市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构成特点来看,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在纺织、食品加工、铸造、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此次专项调查抽取食品制造业1户、纺织业2户、铸造业3户、零售业1户、住宿餐饮业3户,共计10户。其中大型企业2户、中型企业5户、小型企业3户。
调查采取发放企业调查问卷和职工调查问卷方式,对企业的用工情况、缺工情况、用工成本、劳资关系和务工环境等方面进行调查。企业用工情况和务工环境有以下4个特点:1.企业主要用工形式为直接聘用全日制职工,企业招工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企业自行发布招聘信息,二是通过人才招聘会,三是以工引工,四是校企合作。
2.五险一金交纳比例进一步提高。目前企业职工参加的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种。从调查结果看,各企业均为职工选择性交纳了部分保险。
3.企业劳资关系得到一定改善。
4.社会务工环境进一步优化。



1.用工成本普遍增加。受国际国内诸多因素影响,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压缩等诸多困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用工成本呈持续增加态势,用工压力进一步加大。一是用工成本涨幅较大。10户企业用工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上升态势,升幅在10%-33%之间,平均升幅达到22.8%。二是工人工资水平提高较快,10户企业一线工人月平均工资在1100元至2512元之间,平均为1736元,比去年同期的1344元增加392元。三是企业对增资压力较大。
2.企业缺工现象明显增多。10户企业中有8户存在缺工现象,总计缺工1198人。
从调查行业看,铸造和纺织行业用工缺口较大;从缺工层次看,技术工和一线工缺工较多;从缺工类型看,结构性缺工占比较大;从缺工工种看,一线专业性强的工种缺口较大。
3.“招工难”现象进一步显现。对企业目前是否存在招工难的情况,有1户企业反映很难,4户认为较难,5户认为一般。认为较难的占到50%。



从调查结果来看,目前企业缺工原因既有季节性缺工因素,也有结构性缺工现象;既受企业本身招工条件的限制,也有被招收人员素质问题;既受用工成本增加,企业用工压力加大的影响,也受经济转型加速,劳动力待遇期望值升高等因素制约。
1.企业扩大市场规模,用工需求增加较快。
近年来,我市投资环境不断优化,招商引资成效明显,许多企业产能大幅扩大,用工需求增幅较快。
2.劳动力技能欠缺,结构性用工需求加大。
调查显示,由于大量青壮年和高素质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转移,目前本地求职的大部分为“80后和90后”及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缺乏系统的技能培训,使许多铸造、纺织、餐饮企业很难招到熟练工人。另外部分铸造和住宿餐饮企业季节性缺工需求也较大。
3.企业用工环境对劳动力吸引有限。劳动密集型企业流失员工较多,给企业的生产运转带来较大困难。总的来看,缺工与工资待遇有直接关系。调查显示,月平均工资在1500元及以下的企业,普遍招工较难;月平均工资在1500元-2000元的企业,招外地工人和技术工人较难。同时,企业参保意识不强,导致部分熟练劳动力尤其是技术工人流向外地。
4.劳动力求职期望偏高。随着社会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加之新成长的劳动力中成长环境较好,劳动力求职期望普遍过高,大多倾向工作环境比较舒适、收入高的职业。
5.部分企业管理滞后留人难。部分企业管理只重视技术、成本、营销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而忽视企业文化建设及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部分企业存在随意裁员现象,加班现象频繁,往往订单多就招人,订单少就裁员,普遍缺乏对员工的长期培养计划、晋升制度和完善的管理体系,造成员工对企业归属感较低,流失严重。
6.求职者就业观念发生变化。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务工人员已经由以谋生存为主向谋发展转变。不断地择业转岗,成为其继续追求发展的主要选择,从而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员工的流动性、不确定性和企业招工的难度。



1.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优化就业环境。一是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尽快实现市、县、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社区(村)工作站三级信息网络的有效联接,加强信息收集、发布和就业指导,及时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准确的供求信息。二是积极搭建劳动力供求平台。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就业招聘会,为企业和求职者创造更多供求机会。三是清理整顿职业中介机构,营造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2.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改善员工待遇。从当前就业形势看,不仅是企业挑选员工,更多的是员工挑选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和指导,引导企业树立“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的观念,发展企业文化,爱护、关心、尊重员工;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用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地确定用工待遇,逐步提高员工福利,以较好的待遇吸引人、留住人。
3.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劳动力素质。针对目前许多求职者素质与企业用工要求有较大差距的情况,加大对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城镇失业下岗人员的技能培训。一是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中职毕业生集中推荐就业平台,吸引更多优质劳动密集型企业参与招聘。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全市各职业中学和技工学校要针对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铸造、纺织、住宿餐饮用工需求,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专业,使劳动者真正达求职与用工对接。三是协调校企对接。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用工企业与职业学校的衔接,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定向培养,有组织地介绍专业特长学生到对口企业就业。
4.严格劳动执法监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对新《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欠薪的长效机制,加强劳动用工源头管理。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防止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工资、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发挥司法部门、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快速、高效开展维权工作,全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建立企业用工预警预报制度。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预警制度,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需求,定期发布企业用工等相关预测信息,有序引导企业选人及求职者择业,规范用工管理,缩小用工缺口。(张灵龙 王磊)

  【责任编辑: 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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