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 郝海军)随着春耕备耕工作的展开,市工商局尧都分局积极安排部署,通过规范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检测、畅通农资流通“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具体举措,为春耕保驾护航。4月9日,记者跟随市工商局尧都分局市场科的执法人员,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
在位于尧都区刘村镇南芦村的山西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执法人员对其经营的尿素、磷肥、硝酸磷钾肥等10余个品种的农资产品,一一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查看。
在该公司库房内,执法人员对其销售的“飞虹”牌尿素、“天脊”牌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等农用化肥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原料配比等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同时,对该企业是否具备《营业执照》、进销货台账建立以及商标注册使用权情况,进行了查看。
据市工商局尧都分局市场科科长师雅丽介绍,为了确保春耕顺利进行,工商部门将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商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严格监管;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根据当地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春季打假百日行动”和“肥料打假专项行动”等。
“作为种子经营者,必须取得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经营许可后,方可办理核准登记。对于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类农药的经营者,则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才可以办理核准登记。”师雅丽说,在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方面,工商部门将对辖区所有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或挂靠经营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生产经营或走街串巷销售的,坚决予以取缔。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制度,适时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程序法、结果客观。根据市场巡查、消费者申诉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消费提示。”师雅丽表示,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借“农资下乡”“科技讲座”“厂家试销(直销)”等名义,销售假劣或渠道不明农资商品的行为;查处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农资商品的行为。针对一些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冒充进口肥料的违法行为,以及制作、发布虚假农资广告和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手软。
工商部门还将鼓励、支持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进一步推广农资商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店,鼓励和引导农资经营者创建“农资放心店”,方便农民朋友购买放心农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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