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批复在黄河金三角地区设立示范区

2012-05-30 08:3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刑志伟 李新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2012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地区[2012]1341号文件批复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包括我省运城市、临汾市和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地处中西部结合带,具有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区位优势,矿产、农业、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产业发展良好。多年来,三省四市积极推进一体化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区域合作经验。国家建设晋陕豫黄河金山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利于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增强整体竞争实力,为中西部地区合作承接产业转移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发改委对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推动科学承接、绿色承接、合作承接。二是要着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集中布局,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着力在承接中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加强环境保护、严格产业准入门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着力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步伐。三是要深化区域合作,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与装备制造基地、区域性物流中心、区域合作发展先行区和新的经济增长极。四是有关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需按规定程序另行报批。
在管理机制的建设方面,国家发改委要求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探索形成有力有效的协调机制,科学编制示范区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合作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责任编辑: 高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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