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严禁校方变相选拔生源

公办学校7月20日前报名登记8月20日前结束录取

2015-06-24 08:32:1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秀婷)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他们将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办理户籍或居住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前;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20日前,新生录取工作8月20日前结束。

    今年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原则上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原则上限定在50人以内。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及港、澳、台胞子女的入学问题。

    对于规定的在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居住地学区学校有多余学额的就可以申请入学,学额不足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市范围内城镇学校就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就读学校同意随迁子女入学的证明;二是户口所在服务区、中心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的证明;三是进城务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等)。

    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学生,享受与居民地子女同样的待遇,就近划片入学。

    报名时,城镇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应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持《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学校同意随迁子女入学证明》、外出就学证明表》等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由有关学校集中后报教育行政部门核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外市就读的学生应持小学毕业证、学生信息基本登记表》、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

    他们还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快慢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严禁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15天之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获得学籍号,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禁止学校空挂学生学籍套取公用经费的行为。对于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

    《通知》强调,经专项督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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