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严禁各中小学校利用暑期进行补课

2016-06-20 09:1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6月1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暑假时间已经确定,假期为7月2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假期为7月10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常开学。暑假期间,该局严禁各学校以任何名义进行补课,若学校有特殊情况增减假期时限,须按规定报批。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晋教基[2014]6号)各级中小学校和教师严禁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在校内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进行补课,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借用校外场地进行补课;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面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各类辅导班;暑假期间,倡导学生自主学习,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负担,各级中小学校不得擅自为学生征订省定教材教辅《目录》以外任何版本的《暑假作业》。

  该局还要求各学校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读书比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同时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此外,安全教育也是暑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明确规定学生假期不准进入网吧、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未经家长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外出。各学校应对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以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各学校为全体学生发放《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家长签订《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从而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记者 郭秀婷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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