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秦芳媛)6月29日,记者从临汾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取消药品加成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7年7月1日零时起,临汾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改成员单位及市直公立医院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参与本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市级9所公立医院,即: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临汾市妇幼保健院、临汾市骨科医院、临汾市中医院、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另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所属的23所公立医院,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临医院。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对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财政补偿15%,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负担5%。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立医院,15%由投资主体给予补助,其余执行所在地补偿政策;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上调诊察、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下调了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及检验收费价格。
市医改办主任刘甫宪介绍,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是国务院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医改任务,要求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即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收入从现在的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贵平说,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比如,对于一次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CT、核磁检查的患者,就医费用一般会有所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诊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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