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日前,市教育局公布了全市中小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1月31日至3月4日,3月5日(正月十八)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2月7日至3月4日,3月5日(正月十八)正式开学。
寒假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发,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将通过放假前的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明确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寒防冻、滑冰溺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组织师生集体活动,必须要有安全工作预案、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师生人身财物的安全;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鼓励学生积极进行社会实践。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真正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对违规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 郭 璞
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