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要有一股子不怕输的“拗劲”

2013-08-07 08:0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在80年代的农村,一次学校要缴学杂费25元,他亲眼见父亲连夜在院子里打了100多斤玉米,第二天一大早送到集市上粜了20多元钱,当他看见满眼血丝的父亲拿着25元钱交在他手上的时候,年仅13岁的段彩峰哭了……也许就是那一次,他心里就出现了要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家境的想法。常言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经过十多年的打拼,他现在注册的“段师傅”品牌连锁店,在全国开了100余家。

段彩峰,尧都区金殿镇人,家里有姊妹三个他是老大。16岁那年,段彩峰初中毕业后,在离家不远的镇上找了个铁厂推料的活儿,那时一天能赚8元钱。一年后他去了河北邢台,在他姑姑所在的镇上打饼子,每月能赚600元。“刚去河北的时候,遇到第一个困难就是听不懂当地的方言,刚开始基本上靠打手势来交流,说明价钱就好。”段彩峰笑着说,那里的人基本上不蒸馒头,每天一早他就把打好的饼子带在三轮车上,挨街串巷叫卖,当地人基本上都不用钱买,拿麦子换。每天他起早贪黑,半年下来赚到了3000多元。有了这笔启动资金,他回到了临汾后开始了自己独立的第一笔生意。

“当时的平阳广场上有好多摆地摊的,我也批发了些磁带,在一个角落摆了个小摊。谁知道,刚开摊,才卖了一盘磁带剩下的就被文化局全部没收了。”段彩峰说,咱当时也不知道卖磁带还要去文化局办手续。”就这样,他第一次独立的生意就在第一天夭折了,并且赔了600多元。随后,他又贩过钢笔、送过水泥、卖过炒花生米……直到他22岁那一年,他的第二个正式摊点又摆起来了——在尧都市场门口摆了个调料摊。也就是这个摊位,是他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创业开始。

“当时,贡院街上的尧都市场门口有个垃圾堆,我就在垃圾堆旁边自己清理了一块地,摆起了摊位。”段彩峰说,直到半年后,我对面的一家门面要转让,我就赶紧去和人家谈,但是10000元的转让费我犯难了。我就真诚的和人家谈,我只有5000元,能不能把剩下的5000元打成欠条?没想到就这样谈成了。大概是我平时在人家忙的时候,帮忙照看店,跑跑腿的缘故,他们觉得这个小伙子还算可靠,就答应租给我了。”随后就红红火火地干起了调料店,这一干就是8年。“这算我的第一次创业,总体来说,生意还算好做,那个欠条上的5000元转让费,半年后就还清了。就是欠款太多,最后欠账的数目很大,有的顾客根本就还不起,每次我去要账的时候,看见他们一脸愁容的样子心就软了,以至于后来几万元的欠账都打了水漂……不过还好,除过欠款,这七八年下来还攒了10余万元。”由于欠账多,这一行的竞争激烈,他就考虑转行,他先后买了搞运输的车辆,将他七八年的积蓄全部折腾光了。

“我这个人有个优点,性格比较乐观,能及时总结经验,在哪里倒下,一定要在哪里爬起来!我觉得人必须有一股子不怕输的‘拗劲’。”段彩峰说。父亲开过饭店,他也曾在饭店打过工,所以他考虑再三,还是进入自己比较熟悉的餐饮行业。2006年6月份,他通过亲戚朋友凑了3万元加盟了一家大盘鸡连锁店,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次创业。

“加盟别人的品牌店,总感觉不是自己的事业。一年以后,我也对这个行业有所了解,不再是前几年的莽撞男了,就计划着注册自己的品牌。”段彩峰说,后来他在南洪家楼开了自己的大盘鸡店面。这一行看起来好做,可是做起来确实很难。

“刚开始生意不好,我就免费送饭上门。一碗面3元钱还送泡菜,其实当时这个价送饭,根本就不怎么赚钱。”段彩峰说,记得那是一个冬天,有顾客打电话要往向阳路郭家庄十字附近送一碗面,天气很冷,地上有很多积冰了。由于没有手机,找不到具体是哪一家,就找电话亭打电话,最后好不容易骑着自行车把面送到了楼下,可就在这时车子滑倒了,一碗面全部倒在了地上。“当时,我站在楼下,大哭一场的心都有,为了诚信经营,我给顾客道完歉后又免费补送了一碗……这样的日子坚持了3年多。”他说,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自己的坚持和诚信经营下,自己做的大盘鸡店得到了许多市民的认可,生意也逐渐好了起来,接着就开了第二家直营店、第三家……”

2009年段彩峰的“段师傅”品牌商标终于注册完成了。这时候他自己的“段师傅”一品大盘鸡品牌已经得到了许多顾客的认可,好多人都找他加盟,先是在临汾,后来在太原、运城等全省范围,现在段彩峰的加盟店全省有70余家,北京、天津、西安、山东、河南等地有30余家。

“我希望想创业的年轻人,一定要有恒心,即使是创业失败了,还要有一股子‘拗劲’,坚持诚信做事,我相信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然而世上也没有一帆风顺的创业,有时候可能真的会出现‘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局面,但是我觉得只要是困难,就一定会有解决办法,能坚持下来,就一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记者 郝海军)

     

责任编辑:李甲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