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统计局张灵龙:“数字坐标”就是我前进的航向

2015-07-22 08:45:54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真情系统计刚柔铸法魂

——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综合科科长张灵龙执法工作纪实

    临汾新闻网讯 尚记否?1983年12月8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再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至此,中国统计工作迈入了法制轨道,统计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依法统计,不出假数”……在张灵龙心中,《统计法》恰如一面旗帜和一盏航灯,清晰无比地指明了统计人前进的航向,成为统计人的共同行动指南。与此同时,它也在时刻警醒诸君,一定要依法统计,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本来面目。

    时光似水,岁月如歌。与形形色色、分门别类的城市经济发展统计数字进行27载的亲密接触之后,张灵龙,曾经那位风华正茂挥斥方遒的天之骄子青年才俊,刚一步出“象牙塔”就义无返顾地将自己一生中最惊艳的怒放托付给了统计事业,情有独钟始终如一,乐在其中乐此不疲。

    49岁的张灵龙毕业于山西经济管理学院计划统计系,可谓“血统纯正”的科班出身。1988年7月大学毕业后,他旋即来到临汾行署统计局工作,自此与统计行业结下不解之缘——先后服役临汾行署统计局综合科和核算科,后又出任国家统计局临汾市企业调查队专项调查科副科长,现任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统计监测科科长。从今年5月至今,他又参与科长轮岗,“履新”临汾调查队综合科科长。

    “新法达人”炼成记

    新统计法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事实上,早在新《统计法》草案征询意见时,张灵龙就积极参与进去,逐条逐句核对,提出修订意见建议。新统计法颁布后,他又对新修订的条款进行详细地逐条对照学习,对《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也进行了系统学习。在较短的时间里,张灵龙就熟悉掌握和了解统计调查对象负责人违法种类及行政责任、统计调查对象及有关人员违法种类及行政责任、统计调查对象违法种类和法律责任。

    张灵龙毕业于专业院校,从事全市国民经济核算(GDP核算)工作达10年之久,本身具备较强的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怀揣一颗“统计初心”,白驹过隙寒来暑往,张灵龙精益求精孜孜以求,不断提升统计业务能力的终极追求始终未曾褪色改变。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巩固所学统计专业知识的同时,张灵龙格外注重与时俱进,经常自觉学习统计、会计、税务等相关业务新知识。统计方面,他积极探索学习工业统计、服务业抽样、新设立小微企业、采购经理调查和PMI指数运用知识等调查业务知识,进一步强化对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四大工程”和企业一套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学习和掌握。会计方面,他认真学习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情况和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概念、指标解释、勾稽关系。税务方面,他重点学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企业所得税调整、增值税、出口退税、土地使用税、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税法知识。同时,他还潜心研究统计、会计和税务三者之间的联系,弄通统计指标怎样从会计科目或明细账过录到统计表,怎样汇总或剔除生成统计数据。

    功到自然成。张灵龙在积极参加山西总队组织的统计法业务培训和临汾调查队培训活动基础上,根据历年执法检查经验,总结归纳,熟练掌握统计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填写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技巧。查账方法得当,能查出问题,指出企业统计人员存在的问题,令其口服心服,自愿认罚,诚恳改正,一跃成为全队执法能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7月的全市国调系统法制培训会上,由他主讲了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及法律文书使用要求。

    与此同时,张灵龙创新设计景气调查、企业集团调查、重点企业监测报表签收卡和企业家填报情况考核表,对企业报表时间和质量进行登记。2012年以来,还根据采购经理调查出现的新情况,结合山西采购经理调查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设计制定“五卡一通报”制度。规范报表工作,提高数据质量,这些都赢得了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严格执法刚带柔

    1998年以来,全市140家景气调查企业中新增大量私企,调查行业遍及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社会服务等各行各业。这些企业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大,报表意识差,不参加年报会,屡次迟报、不催不报、报表中错误多,调查难度陡然加大。“一旦有个别企业不能按时上报,就会影响录入汇总,继而影响到上报国家局。因此,每次报表期间,都特别担心部分企业迟报或拒报。”张灵龙如是说。以前尧都区有一家沐浴服务公司,企业老板经常不在,会计和统计人员更换频繁,总不能按时报送报表。针对公司现状,张灵龙多次骑自行车到该公司催报,下发统计报表催报单,并警告若不能按催报日期上报将依法查处。最终他与老板达成一致,要求该公司值班经理协助填报并报送调查问卷。

    近年来,临汾国调队又承担起新设立小微企业抽样调查、部分服务业、建筑业小微企业调查、限额以下贸易行业调查、主要畜禽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和经济普查个体户抽样调查等多项统计调查新任务。在调查业务量增加、范围扩大的同时,调查难度也相应加大。

    面对统计调查新任务、新常态,必须在各统计调查专业日常报表期间,加大对迟报企业催报力度,才能按时保质完成国家调查任务。

    “对虚报企业,必须严格执法才能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对报表错误问题较多企业,同样也必须严格执法才能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张灵龙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

    在对洪洞县某洗煤厂执法检查时,张灵龙发现该企业营业收入陡升陡降现象明显,上报营业收入2.1亿元,经执法检查,该企业实际收入数应为0.9亿元,相差1.2亿元,差错率达到133%。经询问笔录,原因为县有关部门为完成考核任务,授意企业统计人员虚报收入。对这种错误政绩观驱使下的统计违法现象,必须严肃从重处罚,才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企业统计人员说明情况时,觉得特别委屈,说不是个人主观意愿。张灵龙现场让该企业统计人员阅读统计法相关条款和处罚依据,讲明虚报数据的危害性,耐心说服,使其口服心服,自愿认罚,最后给予该洗煤厂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及时整改,写出整改报告。

    翼城县某锻造厂,上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N131)2009年年末从业人员上报数为1192人,经检查组检查,2009年年末从业人员实际数为1183人,相差9人。这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该单位为国有企业,各方面工作都很正规,出现上述情况很不应该。张灵龙认为主要是没有理解制度的要求,年末人数填报成平均人数,非主观故意造成,可从轻处罚。依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敦促企业统计人员认真整改。

    执法需要刚柔并济,柔性执法自然也有其用武之地。“通过多年的执法检查,我深深地体会到,罚款不是目的,提高企业及时、准确的报表意识和依法统计意识,确保数据质量才是根本目的。”张灵龙深有感受地说。一次,他们在尧都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末从业人员填报成月平均人数相差4人。在拟对其给予警告处分时,该公司分管副经理现场表态要辞退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听说要被开除掩面大哭。张灵龙赶紧与该公司副经理沟通,统计或会计工作头绪多难度大,年轻人难免出点小错误,建议予以通报批评,不要解雇统计人员。经一番沟通协调,公司领导采纳了张灵龙的建议,该统计人员在日后的统计工作中,态度积极,能认真及时、准确无误地履行职责,完成国家调查任务。

    张灵龙同时也时刻提醒自己,必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依法办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统计检查人员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执法检查是权力,但同时也担负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按正确的执法程序操作,才能办好案件,防止坐在行政诉讼和行政监察的被告席上。

    普法先锋在路上

    一直以来,张灵龙都不放过到企业检查、回访、调研的机会,向企业统计人员和负责人发放临汾调查队编印的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宣传册,积极宣传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协助部分大型企业在企业内网上挂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在企业景气调查和重点企业监测年报会上宣讲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和《责任告知书》,告知企业统计法律责任和义务。他还积极参加临汾调查队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和“六五”普法宣传活动。

    张灵龙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他又频频参加临汾17个县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给各县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讲课,讲解统计法、统计专业知识及查账检查方法。至于热心指导、辅导市调查队专业人员关于统计、会计、税务相关知识和查账方法,传授执法检查技能更是家常便饭。当年轻同事或有疑问的同志询问统计、会计和税务相关问题时,他总是二话不说帮忙查找资料、耐心解答,成为本单位专业知识的领头雁和带头人。

    2003年,他被山西省统计局评为全省依法统计先进个人;2011年,又被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评为“五五”普法省级先进个人;2007年—2014年统计监测专业在全省11个市评比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2011年、2014年在全队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被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给予嘉奖……一系列光环荣耀加身,是鞭策更是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张灵龙表示一定会在学习掌握、执法践行乃至普及传播新统计法的征途上鞠躬尽瘁不辱使命,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更加精准和更具参考价值的“数字坐标”。(王小庚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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