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郭洁:司法为民守公正 定纷止争促和谐

2016-08-23 10:19:2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多年来,她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追求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秉公执法,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她就是现任侯马法院工会主席、诉调对接中心主任郭洁。

  2009年,郭洁被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同年被临汾市中院评为“民商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临汾市中院荣记个人嘉奖并被授予“和谐司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被临汾市委、市政府评为临汾市“十佳平安卫士”,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被临汾中院荣记个人嘉奖,并被授予“和谐司法先进个人”,同年12月,被山西省高院荣记二等功一次,并被评为“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解能手”。

  努力学习、探索创新,是她一贯保持的精神状态

  多年来,她用精湛的法律知识解决了一桩桩棘手的纠纷;用真诚和耐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原被告之间难以融化的坚冰。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注重法学理论的学习和审判经验的总结,善于把所学的知识用于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方法,总结出三心(公心、细心、诚心);六法(明辨是非法、感情调解法、换位思考法、冷却处理法、联动调解法、判调对比法);五步(温情接待,认真倾听;把握案情,抓扣焦点;甄别诉求,因案施策;营造氛围,情感交流;把握时机,因势利导)调解案件,大大缩短了审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多年来办案数量在侯马法院名列前茅,2011年案件审结数和调解率居全临汾市法院之首。2015年,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84件,审结177件,调解165件(诉前调解案件44件),调解率达93%;经她调解的案件件件做到了无申诉、无上访、无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保证案件调解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她精研法理,研究案情,经常工作到深夜。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她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她共向院里报送信息120余篇,撰写专业论文40余篇,民事案例分析7篇,省市各级媒体刊登50余篇。13年来,她先后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她不懈追寻的法律真义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郭洁同志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对法律真义的理解。作为一名深扎基层的法官,她最欣慰的就是看到通过公正的调解使原、被告握手言和的笑脸。有这样一个案件,侯马市一名4岁的男童由父母带着去被告诊所治病,输液时男童突然口吐白沫,随后全身失去知觉,被告立即协助其家长将其送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随后,男童又到西安等地进行了治疗,共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孩子家长因相关费用与被告产生纠纷,遂诉到法院。郭洁承办此案后,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到此案之所以诉至法院,主要是因为被告给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心存疑虑,担心此后会产生“源源不断”的治疗费用。找到症结后,郭洁多次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力争原、被告取得相互谅解,经过一次次的辨法析理,终于在庭前将此案调解成功,被告当庭给付原告人民币1万元。事后,被告手捧一面写有“风格高尚,勤政为民”锦旗送到法院表示感谢。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是她坚守的职业道德准则

  公正的法官必然是一名廉洁的法官,审判实践中,郭洁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坚持法官职业操守,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办案。在审理一起因产品质量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中,由于该案已经一审、二审,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很大,积怨较深,在重审时,双方对调解结案都已不抱任何奢望。收案后,她仔细查阅了厚厚的案卷,为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果断采取了“背靠背”式的调解方式。调解过程中,她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吃请,通过一次次的辨法析理,用正确的法律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查清了案件事实方面存在的疑点,消除了当事人双方在法律意见上的分歧,最终被告当庭给付原告26万元,长达五年之久的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案件审结后,原被告双方又都拿来礼品表示感谢,她委婉地予以拒绝后说:“你们对我工作的肯定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法官勤勉敬业的根本在于心,要对得起民心、对得起良心,要让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无论官司的输赢,都能对法律和法官充满尊重和信赖”。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多年的法官生涯中,她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只有润物无声的真诚,审判实践中,她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谱写了司法为民的优美旋律。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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