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法尚德守初心
——记霍州市法院行政诉讼庭审判员池青霞
临汾新闻网讯 从案件接手到裁决,霍州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审判员池青霞解决过上千起纠纷。十八年来,池青霞不忘初心,把对党、对法律的忠诚铭记于心,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情系群众,谱写出一首首公正爱民的赞歌。
直面应对 善断家务事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长期在司法一线工作,池青霞不可避免地经常遇到难缠的家务纠纷,这也让池青霞学会了善于担当,直面应对。
前不久,她接手一起原告张某等弟妹五人诉讼其大哥腾出房子的纠纷案件。事情起因于安葬母亲的后事,张家兄妹六人反目,其父去世后,矛盾进一步激化,房屋继承权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老大哥接受不了弟妹们和他对立,更想不通自己盖的房子被确权判给弟妹,所以占着房子坚决不腾出来。
被告第一次到法院时,气势汹汹地说,“敢判我腾房,我就告到北京去!”原告方经过继承诉讼程序,认为自己一定会胜诉,通知开庭,竟然没有到。
池青霞马上电话告知他们,如果不到庭,视为撤诉。原告在电话那边勃然大怒,几分钟后,一大家子来到法庭,其中一代理人大骂:“你们一定拿了对方好处!我根本没收到通知!”池青霞义正辞严地说,“法庭不能大声喧哗,否则会对你作出处罚。”当工作人员把送达回证拿给他看后,他无语了。
另一原告又冲过来喊,“我的代理人有高血压、心脏病,吓着他,跟你们没完!”池青霞问代理人:“确定一下,如果你身体状况不好,就取消代理资格!”代理人马上客气地说:“对不起,我忘了开庭时间,谢谢你能通知我来,我没有病。”
案子办结之后,池青霞依法判决被告腾房。被告老大哥收到判决书后说:“池法官顶风冒雨到我家,不厌其烦地讲道理,我知道这份判决是公正的。”
力排干扰 审理“民告官”
严格适用法律,不受来自法庭之外的干扰,这是池青霞心中坚守的底线。
池青霞主要办理行政案件,经常面对的是非常棘手的“民告官”案,这样的案件总会令法官“压力山大”,但是她总是力争排除外界干扰,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尤其是重大疑难、当事人矛盾分歧、争执较大的案件,她坚持做好阅卷笔录,看懂、看透案件,并进行案前调研走访,准确归纳当事人争议的案件焦点问题,在庭审中查清事实、析法明理,为庭后的调解、判决打好坚实基础。
那一年,池青霞接手第一起行政赔偿案件。十多年前,某行政机关把张大爷的营运车辆超期扣押,致使车辆报废。张大爷不服,长年上访告状。当时恰逢行政诉讼司法解释出台实施,张大爷有了起诉权,最终法院判决扣车单位赔偿张大爷4万元。
当池青霞去被告单位送达判决书时,该单位负责人大声呵斥:“谁让你进来的!给我出去!”法律是威严的,不容亵渎。池青霞义正言辞地告知该负责人,如果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据判决强制执行。在池青霞的努力下,被告单位依法赔偿张大爷4万元。
异地审案 双方皆服判
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办事,在平凡岗位上,池青霞用心维护司法公正。
池青霞承办过一起李某诉某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登记案件。这是一件异地审理的案件,李某认为政府把她承包的土地登记到第三人赵某名下,于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政府给第三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本案本应由某县法院审理,但李某是一个上访老户,当地法院认为案件难度大且复杂,不宜审理。上级法院指定霍州市法院审理此案。当办案人员到第三人赵某家中送达应诉通知时,赵某得知案件由霍州市法院审理,愤然发怒道,“我们县的案子你们凭啥管!”
虽身处异地,问题的复杂性必须直接回应,池青霞从容应对,果断告知赵某,如果不签收法律文书将依法留置送达。当法官准备离开时,赵某妻子强行拉扯法庭工作人员的衣服和背包喊:“你们不能走!”
一些听到动静的邻居进院驻足围观。池青霞灵机一动,决定把矛盾纠纷现场作为宣讲法律的课堂,当场就此案的庭审流程作了详细讲解,与围观群众交谈互动,受到在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案件处理过程中,考虑到案件原告是老上访户,生活较为艰辛与不易,而且不是霍州本地人,往返一趟不容易。每次原告到霍州市法院,池青霞都会与她长时间谈案情,讲法律知识。通过案件审理,池青霞发现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原告不能提供自己对争议土地享有承包权的有效证据,最终驳回原告起诉。
第三人赵某收到裁判文书时,不好意思地说,“上次我们那么无礼,还以为一定会败诉呢。”池青霞表示,“我只是依法办案而已”。
每一次开庭审判,每一次调解判决,池青霞都用自己的智慧与汗水,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曲彬)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