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张超:做群众满意的交通卫士

2017-08-21 10:08:06 来源:临汾新闻网

做群众满意的交通卫士

——记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五大队中队长张超

  临汾新闻网讯 作为一名交警,他始终如一履行一名交通警察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安全畅通的职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他严谨、细致、尽职尽责,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并不断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刻苦的学习,使他熟知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其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中。处理违章车辆时,做到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再实施处罚。面对不理解的驾驶人,耐心解释,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消除其反感心理。他是张超,现任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五大队中队长。

  严肃执法

  2010年他成为高速交警队伍中的一员。选择了从警之路,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警察就是他的最高准则。在工作中,张超做到“三不原则”,即不放过一起交通违法行为、不伤害一个被处罚人的自尊心、不树立一个对立面。为了最大限度杜绝执法不公现象的发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他督促中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依照法律程序及权限行使执法权,禁止超越权限或不按规定程序执法。

  为切实贯彻落实支队“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张超带领中队民警深入途经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以“以案说法”的形式,从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和疲劳驾驶等几个方面与驾驶人一起分析了当前易发生事故的原因,从而督促广大驾驶人切实提高行车责任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针对夏季交通情况,讲解夏季高温安全行车常识并发放宣传材料。

  2017年6月24日下午,张超带领中队民警在乡宁西收费站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黑色宝马车前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也没有粘贴临时号牌。随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并对驾驶员进行问询。驾驶员为一中年男子贺某,自称车牌丢了,还报案了。在张超的认真检查下,在该车后备箱箱垫下发现浙FE77**牌照,在铁的事实面前,贺某终于承认自己错了。最后,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理,并要求立即安装号牌。

  心系群众

  人民公安为人民,张超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始终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

  2017年7月1日,张超在辖区吉河路段进行巡逻时,接到信息中心报警,“有位老人在乔原隧道内随意行走”。他立即带领中队民警赶往事发处,只见老人肩上背着两个袋子,手中拿个木棍,在快车道内行走,张超果断将老人带出隧道。经了解,该老人是在拾荒过程中误上了高速公路。随后张超将自己的衣服为老人披上,并将该老人平安送到高速出口。

  截至目前,共查处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碾压车道分界线、变更车道时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70余起,查处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10余起,拘留人数2人,最大限度消除路面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辖区道路通行秩序,为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力量。

  千琢璞为玉,百炼铁成钢。作为一名基层高速交警,张超始终坚定信念,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竭尽全力,用青春和奉献铸就对公安交警事业的无限忠诚,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交通卫士。

  (郑力玮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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