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法官王小琴:巾帼丹心铸法魂

2018-03-12 22:07: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自2013年10月被选调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工作以来,她主要承担涉及未成年人的一、二审刑事审判工作。她拓展思路,大胆创新,执法普法,防教并举,走进贫困山区,关注留守儿童,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临汾市评为“十佳平安使者暨三八红旗手”;“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被《中国中学生报》授予“普法宣传教育优秀法官”;被山西省政法委授予个人二等功。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王小琴。

  讲政治 捍卫法律求公正

  在审判实践中,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王小琴拓展思路,制定了九项措施,其中三项工作开创了全市法院的先例:率先在判决书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判后寄语”;率先聘请心理咨询师帮教审判;率先与临汾市广播电台推出“阳光快车”普法专栏,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以案释法。以上几项工作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开后,对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大作用,息诉服判率明显提高。自2014年起,全市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递减,分别降低了17.3%、10.5%。

  讲担当 关爱儿童铸法魂

  作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王小琴看到了一桩桩性侵女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案件。心痛之余,王小琴认为,要杜绝此类案件,首先要提高女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2017年春节刚过,王小琴受邀走进山西省绛县童星学校,以“女童保护 守护童年”为主题,为这里的留守女童进行了普法教育。从刚开始的茫然、羞涩到后来的哭泣、拥抱,听课的女孩子们感受到了女法官对她们的保护和关爱。

  此次普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山西新农村网》头条播出,截至目前,点击量已超过十四万余次,好评如潮;《中国中学生报》以《还女童一个美好的童年》为题刊登,搜狐、网易、中国新闻网、中国文明网等20余家媒体予以转载。4月中旬,由团中央主管的《中国中学生报》特邀请王小琴参加了全国青少年普法经验教育交流座谈会,会上,《中国中学生报》主编杜立说,2017年4月份,团中央才启动了“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而王小琴早在2月份就以普法的形式为山区留守儿童送去了精神食粮,这样的做法是值得肯定和推广的。会上同时授予临汾市中级法院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授予王小琴个人为“普法宣传教育优秀法官”。“六一”前夕,王小琴又走进临汾市乡村留守儿童学校,以“庆祝六一 筑梦成长”为主题捐赠书籍并做普法教育。山西省高院网站以《这个法院的法官提前和学生们一起过六一啦!》为题刊登,《人民法院报》以《临汾 多姿多彩的校园公益普法》为题刊登,《中国中学生报》以《临汾中院法官和学生“庆六一·共筑梦”》为题刊登,多家网站纷纷转载,反响强烈。

  讲奉献 普法教育为人民

  法官从事的是审判工作,很多人认为作为一名法官,依法办理完案件就可以了,但王小琴并未就案办案,针对青少年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的增多,她发现青少年网络成瘾、校园暴力、讲究哥们义气是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同时,法律意识淡薄、无防范意识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为此,王小琴将审判工作以预防为主向前延伸,将法律课堂开到了山区、厂矿、中小学校,为青少年送去了一堂堂法治课,并于今年3月、6月两次走进临汾市解放路小学开设课堂,以故事说法、实例释法的方式方法,令孩子们获益颇多。她还将法徽、法袍带上了课堂,生动讲解了法徽的组成结构、各图案代表的深刻含义及开庭穿法袍的原因,现场气氛热烈,受到广泛好评。

  对今后的工作,王小琴计划满满:加强回访工作;加大普法力度,除了提高儿童的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外,还要对家长普法,告诉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增强调研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记者 白 洁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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