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民警王北生:“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2018-10-15 15:28:2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牢记人民至上、法律至尊的宗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连续11年,他被局党委或上级部门评为优秀民警、优秀党员、公安系统和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被尧都区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一等功”、多次被局党委评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他就是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特警队民警王北生。

  自2005年部队转业后,王北生就参加了公安工作,多年的工作实践,使他练就了坚强的革命意志。忘我无私,执法为民,保民平安,为民服务已成为他的工作信条。多年来,他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单位连续七年被局党委或上级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基层单位。尤其是他负责的办公室各项台账通过考核,曾名列全市前三名,两次作为全局的试点单位进行了观摩,2017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市局荣立集体三等功。

  为大力加强社会面防控,实行武装巡逻、动中备勤,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以快制动、有效控制”的原则和动态社会环境下的新型警务巡逻模式要求,王北生结合以往巡逻工作经验,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从警力安排、装备配备、巡逻路线、重点路段、主要区域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安排,并深入一线,逐项检查,确保了武装巡逻工作的有序开展。期间,为确保武装巡逻工作常态化,王北生总结形成了“三四五”武装巡逻法,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即:三必巡(重点区域必巡、重点部位必巡、重点时段必巡),四必到(群众求助必到、群众报警必到、消除隐患必到、各警种配合必到),五必查(群众聚集场所必查、可疑人员必查、可疑车辆必查、外地无身份证人员必查、复杂场所必查)。

  作为警察,王北生始终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承诺。4月15日上午,在市区鼓楼北街,一辆红色雪佛兰与一名临师附小的学生相撞,正在附近巡逻的王北生立即组织巡逻人员了解情况,经检查发现小孩除眼角有轻微擦伤外,其余并无大碍,在与车主商量的同时,王北生联系了孩子家长。20分钟后,孩子家长赶到现场,与车主一起将孩子送去同仁眼科医院进行了检查。事后,王北生又主动联系车主,询问孩子的情况。车主表示孩子已经没事,并将孩子及家属送回了家。

  5月8日下午,特警队民警接到一群众求助称,一位85岁老人走失,找不到回家的路,值班民警王北生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多方联系,终于帮老人找到了家人,老人家属紧紧握着王北生的手,连声道谢。王北生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

  5月14日上午,王北生带领巡逻民警徒步巡逻至鼓楼西北角时,发现一名70岁左右的老人,突然晕倒。面对突发状况,王北生立即采取应急救助,一边拨打120,一边联系家属。当急救车到达后,老人服用了救心丸,待老人清醒后,却执意要回家,不去医院。为防止老人出现意外,王北生安排了车辆送老人回家,没想到,在送老人回家的途中,老人再次犯病,呕吐。见状,王北生和同事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直到老人家属赶到医院,全面移交后他才离开。

  5月29日23时,特警队接到市区三和家园北区居民反映,有一条野狗趴在单元楼四层楼道口,导致该小区居民不敢回家,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安全和正常生活。接到报警王北生和同事立即赶赴现场,利用现有装备,顺利抓到了那只野狗,周边的居民见野狗被捕获,纷纷拍手叫好。

  ……

  这些事只是王北生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从警14年来,他忠实履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把爱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准则,在平凡的岗位上,他始终不忘初心,默默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一方平安。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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