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他的足迹踏遍陶寺乡的每个角落;他的声音传遍了全乡的村村落落、家家户户;他常年奔波于方圆100平方公里的山庄窝铺,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一片真情送到了千家万户。
“诚实做人、坦诚做事、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是高进虎的工作信条,他对于每一起矛盾纠纷都会认真对待,倾注满腔热情。
2008年9月8日,襄汾县塔儿山发生重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陶寺乡位于塔儿山脚下,是这次事故的重灾区,全乡有70人遇难。事故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导致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高进虎凭借在基层工作多年的丰富经验,不等不靠,主动向领导请战。他接受了全乡“9·8”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这副重担,接受任务后,高进虎挨家挨户走访遇难者家属,及时掌握遇难者寻尸情况及家属心情状态,与遇难者家属及时签订理赔协议。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他严格把关,审查协议签订人员的资格,做到了70份协议签订无一差错。
为了让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他不辞辛劳,利用夜间时间,印制一些有关“继承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方面的法律宣传材料,来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避免那些因分割赔付款产生的纠纷;为了及时化解矛盾,他向乡党委、政府建议,把调解工作前置。让每一户遇难者家属,就赔付款分割达成协议,然后再领赔付款,更加有利于矛盾的化解。
在“9·8”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中,高进虎先后共调解了20起纠纷,他用早排查、早发现、早消除调解方法,有效地预防了矛盾激化。在他的努力下,陶寺乡70户遇难者家庭中,没有一起矛盾激化、没有一起信访案件、没有一起诉讼案件。
除了当好调解员外,梁玉还担当起法律宣传员。搞好法律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保一方平安的前提。多年来,高进虎在他平凡的岗位上,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筑起了一道和谐、平安的“防墙”。他始终抓住普法教育不放松,经常利用逢集日上街进行法律宣传,每年的土地日、法律援助日,他都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他都组织有关站所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平时在各村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
在多年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由他经手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高达150件,排查消除纠纷隐患100起,防止民事激化案件5起……他用对基层人民调解事业的一片挚爱之情,为巩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凡是群众提出的事,不管大事小事,他都尽心竭力、热情服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记者 段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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