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大常委会这一年

2019-02-21 09:1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2018年7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就五年立法规划在我市召开南部六市座谈会。

  临汾新闻网讯 勠力同心,履职担当;

  和衷共济,砥砺前行。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临汾市人大常委会担当新使命,依法履职有所作为的一年。

  这一年,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组织召开市县人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完善人大制度、谋划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用总书记这一重要思想引领全年各项工作。

  立良法 保善治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以往立法工作的成功实践,研究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抓好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工作,着力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上下功夫,坚持立良法保善治,加强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治理。

  《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临汾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是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确定的立法项目。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行立法执法调研,注重立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立法工作水平。

2018年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组常务副组长、督查组组长陈小洪带领有关方面负责人,检查指导全省旅发大会期间市区环境卫生整洁保障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高度重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并多次指示,要求按照“人大主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总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地方性法规的前期调研和初审工作。

  作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部重要法规,《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着重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对引导全社会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水源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障饮水安全,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推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法规,《临汾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草案)》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的原则,从“建、拆、运、堆”四个方面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止要求,可以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问题。

  与之同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探索创新立法咨询工作机制,制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细则,整合立法咨询顾问和备案审查专家,充实立法咨询专家库,以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作用,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持;加强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积极参加全国和省人大组织的立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指导基层人大参与立法工作,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还邀请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立法知识讲座,从地方立法沿革、历史背景、立法工作经验以及审议法规案的经验、技巧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质量,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规案的审议水平。

2018年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就《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

  2018年7月-8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和分管副主任两次就《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草案)》进行立法调研。他们先后深入霍州市、洪洞县、尧都区、曲沃县和侯马市,实地查看饮用水水源地,详细了解水源地概况、流量变化情况、水量现状分配、泉源保护措施及成效等;

  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草案)》立法座谈会。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草案)》,从依法保护水源、科学管理水源、综合利用水源等不同层面和角度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

  9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论证会上,与会专家、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制定《临汾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草案)》提出意见与建议;一审以后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基础上,对这部法规部分条文、结构进行了修改、调整充实,同时大家一致认为法规更名为《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更加科学,更加切合实际。

  12月初,在深入尧都区、襄汾县的部分企业及项目进行了实地立法调研后,12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汾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我市建筑行业专家学者、有关部门专业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2019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的《临汾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执法有机统一的原则,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对2017年制定的《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4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执法调研,4个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调查,把执法调研的过程变为边整边改的过程、变为法治宣传的过程。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又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出相关立法事项的意见建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把立法主导责任扛起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法规制定,并以提升立法能力来促进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寓支持 于监督

  围绕人大职能,创新监督方式。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监督的决定,制定了三级联动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通过12种监督和督查方式,以“钉钉子”精神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四个副主任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推动整洁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值得一提的是,市县乡三级人大坚持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步调统一,支持和监督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补齐城乡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有效实现了人大工作的上下互动、互补、互促,展现出新时代临汾人大的新气象新风貌。

  为改善提升我市环境卫生质量,助力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8年4月,我市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定期督查暗访,严格督查考核,助推市区环境卫生整洁工作成效卓著,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稳步提升。

  围绕《环境保护法》《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一法一规定”,2018年,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三晋环保行”临汾在行动(平阳环保行)。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先后深入霍州、尧都区、襄汾的11个企业和项目工地,重点对环境影响评价责任等8项内容和《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贯彻落实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迅速整改立查立改,集中解决了一批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落实。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聚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监督,力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拓展监督形式力促“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同时,把维护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共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全市转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等市“一府两院”报告共13项。在此基础之上,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分析和查找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作出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

  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又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活动,走访联系民营企业人大代表,调研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地,激发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热情。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创新创业工作情况、营商环境、文化产业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视察和跟踪督办,督促市政府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优化全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不断形成新的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准脱贫和农民增收工作,对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进行了专题调研,积极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汇聚新动能。着眼富民惠民,高度关注教育、医疗、饮用水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就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等开展调研或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推动补缺补短、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努力推进公正司法。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支持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优化行政服务、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开展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察机关监督的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人大依法监督的主攻方向和路径。听取审议市政府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继续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要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全社会公益诉讼中的“核心”作用,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中受到教育、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人大常委会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重要抓手,全年共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5件次,接待来访人员480人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畅渠道 促落地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在今年省人代会期间,临汾市代表团向大会提交议事原案7件,全部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实现破零目标;提交建议102件,位居全省前列。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渠道。201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办理代表建议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开展培训、组织视察、召开办理代表建议座谈会等多种措施,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的质量。

  有些代表建议着眼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刘耀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小微农业企业贷款难问题急待解决的建议》,李龙飞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实体商贸企业发展的建议》,充分反映了我市工农业发展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发展瓶颈;

  有些代表建议持续关注教育医疗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栾兆俊代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建筑垃圾的建议》,孙智英代表的《关于扶持重点民生项目,取缔市区街边摊贩无序经营的建议》,反映的都是涉及生态环境治理、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现实问题……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专题会议,实行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常委会机关各机构对口督办和常委会集中督办的方式持续跟踪落实。目前代表提出的16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办理率达100%。代表提出的许多合理化建议都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推动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32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有关视察调研、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活动。

  2018年11月15日-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市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围绕转型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城乡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深入尧都区开展专题调研;11月,在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跨行政区域交流视察。

  省市代表们纷纷表示,专题调研和交流视察让他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对于从更广的范围了解市情民意,从全市大局出发思考问题获益良多……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和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筑起代表培训高地,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组织开展市四届人大代表轮训,邀请省人大有关领导和专家为代表们作专题讲座,请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交流经验,请代表了解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帮助代表找准履职着力点,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履职服务保障。通过“临汾人大”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种渠道,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聚动能 鼓干劲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把抓好自身建设摆在更为突出重要的位置,强化理论武装,完善工作制度,深入改进作风,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推动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8年6月12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赴右玉干部学院开展“不忘初心,学习右玉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机关政治文化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监督,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活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赴右玉开展“不忘初心,弘扬右玉精神”主题党日,进一步激发政治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开展“强化责任、严守纪律、树好形象”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机关落实落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结合起来、与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全面优化常委会工作效能。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了机关新址搬迁工作,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得到改善。优化常委会会议组织方式,分组更加合理,改进简报工作,取得良好反响,常委会会议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临汾人大”网站改版,完善“智慧人大”操作系统,市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正式开通运行,切实提升人大机关信息化水平。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修订完善议事、行权、内控、廉政等各类制度。注重加强理论制度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为讲述临汾故事、传递临汾声音、扩大临汾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举办“歌唱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元旦联谊会,努力营造和谐共事、活力干事、用心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加强工作交流和联系指导。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待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活动16次,并承办山西省南部六市五年立法规划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座谈会,联合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坚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全面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基层人大工作务实活跃、亮点纷呈、蓬勃发展,全市各级人大联系更加紧密,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回望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得益于坚持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坚持一线定位、瞄准一流目标,得益于坚持务实创新,担当作为。

  记者 王小庚

  图片由市人大常委会提供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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