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犬患之困

2020-10-21 10:00:22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编者按

  大约在3万余年前,狗被驯养成为人类最早家养的动物之一。在此后漫长的岁月里,犬类在人类迁徙繁衍、建立文明进程中,成为人类最好的动物朋友之一。

  作为一种伴侣动物,狗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养宠选择。然而,因不文明养犬而引发的矛盾也是屡见不鲜。

  本期深度报道将聚焦市民养犬产生的“爱”与“恨”,剖析不文明养犬以及城市流浪狗屡禁不止的背后成因,探索文明养犬社区自治之道和流浪狗科学治理之方,让犬只动物在城市家园中与我们和谐共生。

文明养犬

既是护人也是护犬

  作为一名资深晨跑爱好者,小崔每天早上出门跑步时都希望今天不要再踩到狗屎。

  小崔家住市区西关花苑,从事药品销售工作的他有很强的健康意识,近两年来每天坚持晨跑。早上六点半准时出门,沿着古城公园跑十圈,身体得到锻炼,心情却常因踩到狗屎而变得糟糕。

  “古城公园环境好,周边小区多,很多养狗的人都会在晚上或早上来公园周围遛狗。遛狗无可厚非,但任由狗随地大小便而且不清理,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刚开始晨跑的那段日子,小崔每天出门都会顺便装一些卫生纸和塑料袋,看见有狗粪便就顺手清理了,但这样下来会耽误跑步,而且步伐快的时候常常会因为来不及收脚而踩到狗屎。“凭我一己之力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不清理狗粪会污染环境,使城市美观度大打折扣,而另一个不文明养犬行为——遛狗不拴绳,带来的负面影响则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前不久,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八旬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一事引发广泛关注,看到视频中奔跑着的狗拖着狗绳把老人绊倒的那一瞬间,市民王莹不由得眉头紧皱。

  “几乎每次带孩子去公园都能碰见不给狗拴绳的遛狗行为,有一次我家孩子追着他爸爸玩,突然跑过来一只狗冲向我家孩子,幸好他爸爸反应快把孩子抱了起来,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件事把王莹吓出了一身冷汗,再带孩子出门看见有不拴绳的狗时都会避开。

  “没事儿,我家狗胆子可小了,不咬人。”

  “你放心过吧,我看着呢,我家狗听话。”

  对于狗主人这样的解释,王莹听了太多,这既是狗主人对自己宠物的推介,也是他人对自己宠物信任的担保。“我不能拿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替他们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买单。”王莹的顾虑不无道理,犬只动物身上的野性基因与生俱来,外界刺激随时可能触动野性“开关”,或者至少是引发其“自卫反击”,对他人来讲,戒备之心、抵触心态也是人之常情。遛狗拴绳不仅是对狗的束缚,更是对他人的保护,对公共安全的保障。

  人与狗之间的矛盾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这是人的事儿,不是狗的事儿。”王莹坦言。

  文明养犬是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但如何在养犬中获得快乐的同时保障他人的权利?市区供热小区做了一些有益探索。

  早在2017年,市区供热小区就开始在小区内放置宠物粪便收集箱,方便遛狗时人们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其实这个措施实施起来并不难,做个木头盒子,上面拿漆刷一些卡通图案,既能装饰小区风景又能以此督促大家及时清理狗粪便,何乐而不为呢?”在供热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几乎很难再看到狗粪便,但五洲物业供热小区项目经理吕仙荣还是会接到很多和狗有关的投诉,这些投诉不外乎遛狗不拴绳、狗吠频扰民。

  一次次引导、一次次劝诫、一次次调解,这些年,吕仙荣和同事不知处理了多少起业主间因狗而起的纠纷。“都住在一个小区,抬头不见低头见,因为这点矛盾既影响了邻里关系,也不利于小区和谐,真是不值当,但我们磨破了嘴皮子也没用,还是解决不了。”这件让吕仙荣头疼的事在去年冬天有了转机。

  “我们每年都会在小区公示栏张贴倡议书,引导大家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但效果不大。”吕仙荣寻思,倡议书是物业单方面行为,并不能得到养犬业主的反馈,如果让业主签订承诺书,是不是会更有力度?“承诺也是一种提醒和约束,但物业的管理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于是,吕仙荣和同事挨家挨户上门询问业主是否养有宠物,如果有,吕仙荣便会对业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引导业主签订承诺书。

  这份承诺书详细记录着业主所养宠物的种类及个数,七项承诺条款涵盖了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在公共区域散养宠物、不让宠物在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及时妥善处理宠物粪便、看管好爱犬不因吠叫扰民、遛犬拴绳并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同时承诺一旦不慎发生因爱犬扰民、惊吓或伤人等事情,养犬人要正确积极面对,并承担因管理爱犬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我们小区有379户业主,养宠物的有二十几户。”吕仙荣坦言,物业只有提醒倡导的权利,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引导养犬业主签订承诺书相当于制定了我们小区范围内的养犬规定。

  “立规矩”更要“守规矩”,一纸承诺的遵守有赖于承诺人的自律。

  李女士是供热小区第一个签承诺书的养犬人,她习惯在清晨小区人少的时候遛狗,而且每次出门前,都会把狗拴好,随身携带的包里,总是会装着卫生纸、废旧报纸和塑料袋等清洁物品。李女士坦言,“养狗很大程度上靠自觉,但总少不了不自觉的人。签订承诺书也算是一种约束,既然签了就要遵守规则,负起责任。这个承诺书效果不错,能明显感觉到现在在小区里碰见遛狗拴绳的多了,主动清洁狗狗粪便的也多了。”

  遛狗不拴绳、狗粪不清理、狗吠频扰人,因狗引发的矛盾,在供热小区因一纸承诺书越来越少。文明养犬,是社会责任和个人素质的综合体现,社区自治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文明待犬

不随意丢弃、不任意伤害

  如今,日益增多的流浪狗形成的狗患已成为很多城市急需解决的问题。狗随地便溺、恶狗伤人、犬吠扰民等问题越来越严重。针对这类现象,我们又能做些什么?

  消除“流浪狗痼疾”考验着城市管理的水平,同时也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处理街头无主犬,第一步不是“全面捕杀”,而是收容。

  在远离市区的一处隐蔽地方,绿荫环抱间,有一处名为平阳救助基地的流浪狗收容场所,这个基地由爱狗公益人士自发建立。

  李晋玲是基地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基地成立之前,自己家里就是她的流浪狗收容地,在外面看见无家可归或是受伤的小狗,她总会生出恻隐之心,带回家悉心照料。2017年,李晋玲与一群爱狗人士共同成立了流浪狗救助基地,大家自掏腰包建狗舍、买狗粮等。

  2018年,李晋玲退休后成为平阳救助基地的一名“专职员工”,每天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给她的狗做“早餐”。“300多只狗,一天光吃就花费不少,我们都是买些麦麸、棒子面拌到狗粮里,这样也能节省些。”之后,她又挨个将20多个狗舍打扫一遍。为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他们将清理出的粪便消毒后才会装袋送往垃圾场。

  在这里,每只流浪狗都有自己的名字。小泰迪皮皮是个小机灵鬼,李晋玲与记者交谈时,它总要让李晋玲抱着她。“它之前因为得了皮肤病全身溃烂,被遗弃了,当时的样子惨不忍睹。我们把它送到了宠物医院,你看,痊愈后的它多可爱,毛发光溜顺滑。”李晋玲的眼神里满是对皮皮的宠爱。

  为减少流浪狗繁殖,平阳救助基地里的母狗全都做了绝育手术,在爱狗人士看来,通过绝育控制流浪狗数量,科学救治,是有效减少狗患的方式。李晋玲告诉记者,参与平阳救助基地流浪狗救助的公益人士有一个共识,无论谁在外看见了流浪母狗,一定要带狗去做绝育手术。这些年,他们一直遵守着“谁发现、谁救治、谁付费”这一约定俗成的原则。

  54岁的姗妞也是平阳救助基地的核心成员,现在家里还有5条她救治的流浪狗。出门在外,她的包里必不可少的东西就是火腿肠和塑料袋,“与流浪狗接触得先用食物让它们慢慢放下戒备,而塑料袋是用来捡拾狗的粪便的。”

  在平阳救助基地,大家都称呼李晋玲“善姐”,不只因为她的微信名字叫“善待生命”,更因为她有一颗善待生命的慈悲心肠。“狗是一种伴侣动物,人们可以不喜欢狗,但请不要伤害它们,更不要食用狗肉。”

  这些年来,除了日常救治,李晋玲他们还坚决抵制食用狗肉这一行为。令他们欣喜的是,今年国家出台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将狗移除并特化为伴侣动物,这意味着狗不能作为畜禽管理。李晋玲等爱狗人士期望,在不久的将来,国家能出台全国范围内禁止食用伴侣动物的相关规定。

文明治犬

有温度也要有力度

  如果说随地便溺、犬吠扰民都只是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生活的小事,那么恶犬伤人则是危及人类生命健康的大事。

  众所周知,狂犬病是一种致死性疾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史临爱告诉记者,狂犬病90%以上的死亡发生在一年内,根据文献资料显示,暴露后有的潜伏期长达40年之久。“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是降低感染的最有效手段。对于一些养狗人士来说,可以采取暴露前预防的方法,即使没有被狗咬也可以打疫苗。而暴露后接种疫苗的时间是越快越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旦被流浪狗咬伤后,无论伤口轻重、位置在哪都是非常严重的三级暴露,需要同时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史临爱讲道。

  文明养犬是素质线,是公德线,是责任线,是健康线,是安全线。依法养犬、科学养犬、规范养犬、卫生养犬等内容,是个人素质、社会责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亢思潮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城市建设发展的研究工作,他认为犬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文明养犬,从小处讲,事关城市环境,事关邻里和谐,事关卫生健康,事关人身安全,事关公共利益。从大处讲,对于临汾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城市的重要因素;二是保障靓城提质生活环境的形象支撑;三是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细节保障;四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机整体。

  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爱犬人士越来越多,文明养犬理念行为亟待提升。随意遛犬、随地排泄、吠叫扰民、恶犬伤人、挤占公共场所等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养犬人与不养犬人矛盾的焦点。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发出了“文明养犬7倡议”,即依法注册、注射疫苗、牵好犬绳、避让他人、制止乱吠、清理狗粪、承担责任。在亢思潮看来,对临汾而言,要突出强化“24个字”,让文明养犬成为城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强化“法规制度管理”。要立法规、建制度,出台完善《养犬管理条例》和《犬类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推进文明养犬提供法治保障;学习先进地区管理经验,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对犬只的免疫、登记、限养、制发电子犬牌等实行全程管理。

  强化“宣传培训服务”。要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使文明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对养犬人的知识培训,更好地解决认知问题和养犬管犬的科学方法,适时提高养犬人的准入门槛:规划设立“公共遛犬区”“遛犬专区”“宠物方便箱”等,为养犬人提供优质服务。

  强化“执法巡查惩戒”。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常态化巡查,严查“遛犬不拴绳、养犬不登记、犬粪不清理、犬只不免疫”等行为,推行“养犬积分制”“信用联合惩戒”等惩戒机制。

  强化“领养救助收容”。开放举报渠道,严罚随意弃养虐行,通过健全落实领养、救助、收容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让临汾这座城市杜绝流浪狗现象,切实减少“犬患”事件的发生。

  记者 乔卫东 李卫红 荀丹薇


文明养犬关键在人

李卫红 荀丹薇

  前不久,临汾日报微信公众号一则《古城公园狗打架,游人止步好害怕》的报道引发群众热议。在这则报道的视频中,清晨,古城公园里两只大型宠物犬相互撕咬、扭打在一起,主人不敢靠近只能在旁边叫喊制止。

  “大型犬不能这么遛,把人吓得,你看那么多锻炼的人都不敢过来了。”

  “现在养狗的好多都不文明,不系绳随便遛狗,还任由狗随地大小便。”

  “万一哪天再把小孩咬一下,这种情况确实很糟糕。”

  ……

  在视频中,我们还能听到过往群众的抱怨和谴责。屡屡被曝光的犬只扰民、恶狗伤人事件,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规范养犬行为,也成为城市管理的当务之急。

  养犬作为一种个体生活方式,应得到理解和尊重。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养犬人并不能约束好宠物狗的行为,致使犬只随地排泄、到处流窜,甚至恶犬伤人等现象也时有发生,给他人以及城市管理带来极大困扰。

  养犬看似是小事、私事,实则是关乎公共利益、城市文明的大事。《2019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城镇宠物犬只数已经达到5503万只。

  庞大的数字背后是庞大的养犬人群,从开始养犬那天起,他们就应该为自己的养犬行为负责。不仅要有权利意识,也要有规则意识,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认知。

  文明养犬关键在人。为什么犬只把粪便排泄在家里,养犬人会第一时间打扫,在公共区域却视而不见?公共区域不清理没人管,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这样的心态实在要不得。从卫生方面来讲,犬只粪便和尿液中有大量的细菌和微生物,不及时清理任其裸露在外容易传播传染病;从环境方面来讲,目前,我市靓城提质“三大行动”如火如荼,城市更靓了、街道更美了,试问,如果因为自己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让犬只粪便成为靓丽城市中不和谐的画面,这样的行为是否妥当?

  当道德的约束变得不再那么有力,法律就应该挺身而出。应从立法层面构建一个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科学规范的养犬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养犬人的法律责任和行为边界,形成规范养狗人的有效威慑力。例如,明确告知养犬人,犬类在被饲养前必须先登记、上牌并且不能随意丢弃,外出遛狗时系狗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如果犬只对他人造成人身威胁,养犬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了明确的刚性规则,就要通过严格的管理,更好地约束不文明养犬行为。管理部门对禁养犬、烈犬予以登记,并对犬类进行疫苗防疫等年检;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公共场合所出现的各种犬只扰民、伤人等现象,要依法追究养犬人的法律责任,提高不文明行为的代价和成本。

  凡此种种,并不代表我们要给狗贴上“恶”的标签,更不是要将所有狗放在人类的对立面,所有举措的初衷都是为了人与狗能和谐相处。文明养犬,是对犬只本身、对他人以及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也是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城市最好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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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海南省海口市2008年出台了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随后,各地又接连出台规则更为细致的管理条例。2018年10月17日,湖南长沙宣布出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规定,长沙养犬施行分区域管理制度,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每户限养一只普通犬。

  2018年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发布《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在文山市区养犬的,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时至22时禁止遛狗。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同时,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时间,武汉新规又被冠以“最严养狗条例”。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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