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评选“诚信示范店”和“诚信建设标兵”

2016-04-02 09:21:3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王小庚)为进一步引深诚信临汾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从3月30日起,我市2016年度市级“诚信示范店”和“诚信建设标兵”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市创建“诚信示范店”活动领导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评选活动将以树立诚信理念、打造信用体系、创建诚信环境为目的,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诚信建设新进展;进一步扩大全市商业、服务业企业诚信品牌影响力和感召力,树立“老字号”品牌,使“诚信兴商”理念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市场环境,推进全市诚信建设深入发展。

  记者了解到,只要是在全市商贸系统被命名的县级“诚信示范店”,均可推荐申报市级“诚信示范店”;而获得本系统和县级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则可申报市级“诚信建设标兵”。

  “诚信示范店”的标准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商,提供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经济效益良好,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完善的诚信实施标准;消费环境干净整洁,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安全措施到位,没有发生火灾、盗窃及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等安全事故;商品物美价实,不出售假货,不以次充好;明码标价,不擅自提价欺诈消费者;不开展带欺诈行为的促销活动,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实行先行负责制,无障碍退换货,保障售后服务;开展并积极参与诚信主题教育实践和创建活动。

  “诚信建设标兵”的标准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正确的利益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文明服务、无私奉献,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群众口碑和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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