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10月13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翟瑞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积极作为、成效显著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担当尽责,取得明显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责
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9734件,比前五年上升24.86%;年均结案率为96.40%,比前五年上升0.3%。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798件,年均结案率达到97.66%,比前五年上升0.26%。
刑事审判工作。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13197件。市中级法院审结432件,其中刑事二审案件2024件;依法给予刑事处罚1486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626人。
民商事审判工作。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93262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结537件),同比上升47.36%。中级法院审结民商事二审案件7405件,同比上升11.58%。
行政审判工作。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一审案件921件,中级法院审结行政二审案件428件。从今年5月1日起,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实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由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洪洞县和襄汾县5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市17个基层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余12个基层法院仍然承担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更好地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促进法治临汾建设。
二、牢记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五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断丰富和完善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便民利民服务。不断强化诉讼服务意识,坚持“硬件”与“软件”一起抓,不断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去年5月1日,全市两级法院统一标识、统一规范,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实行院、庭长在诉讼服务中心轮流值班接待制度,安装便民自助查询系统(触摸屏),实行立案登记制,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加强繁简分流,减轻群众诉累。两级法院开展预约开庭、巡回审判,涌现出了一大批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需的“知心法官”,赢得了广泛好评。
大力加强民事调解工作。我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安泽县、隰县、浮山县、大宁县和永和县法院调解率曾达到95%以上。五年来,两级法院民商案件调解结案68673件,一大批复杂、疑难案件得到有效化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今年3月,最高法院确定市中院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市中级法院制订实施了《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试行)》,两级法院同步启动家事案件试点工作。基层法院全部组建了家事审判庭或合议庭,努力达到“家庭稳、社会安”的家事审判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执行难。坚持把解决“执行难”,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目标。五年来,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8630件,比前五年上升27%。认真开展了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和查控中心从去年9月投入使用以来,查控案件4153件(次)、控制金额2314.78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235件(自然人5769人、法人466个),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限制乘坐飞机、火车以及住宿宾馆饭店等高消费和有关消费,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2015年,市中院和侯马市法院对某焦化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现场调解、和解执行,使拖欠的237名农民工116.8万元工资全部兑现。
三、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全市法院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注重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各项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法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今年4月,市中级法院通过观摩庭审、征求意见、问卷调查以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探索刑事诉讼案件庭审实质化。深刻理解中央和最高法院的精神,全面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充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正确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
加强案件管理。2011年,市中级法院成立了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庭审活动不定期抽查、裁判文书跨省市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努力提高办案质效。2015年度,省高院案件质量评估的23项指标中,我市两级法院有16项指标优于全省法院平均值。
注重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天平工程”建设步伐,初步形成了信息化与各项审判业务的良性互动格局;建成54个科技法庭,已初步具备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现场直播的条件;实现了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查控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重大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开庭全覆盖。全市两级法院以中国法院网为依托,建成了门户网站,更好地适应新媒体时代法院工作的需要;建成了数字法院系统,实现法院日常工作数字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五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市中院刑事审判、司法保障、网络宣传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奖励。洪洞县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安泽县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乡宁县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翼城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襄汾县法院汾城法庭老年法律维权工作都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两级法院先后有70个集体、239名法官(干警)受到国家、省级记功、嘉奖或表彰奖励。
不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中级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实际,认真开展“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法官”活动。开展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院领导与中层干部谈心交心活动,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临汾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做好预防和防范工作。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五年来,全市法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88案、112人。
坚持不懈抓好司法能力建设。五年来,市中级法院对两级法院刑事、民事审判业务进行了3次集中培训,培训法官1300余人次;对两级法院256名执行干警、220余名司法警察进行了集中培训。从两级法院选派干警1379人(次),参加了最高法院、省高院举办的审判业务培训。
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各种文化活动,开设道德讲堂,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以及助学、助残、助困等公益活动,引导干警崇德向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年来,市中级法院连续被评为市直文明和谐单位,全市17个基层法院有15个被评为省级、市级或县级文明和谐单位。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全市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党委领导,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五年来,市中级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办理政协提案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30人(次),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260人(次)。
全市法院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4年以来,两级法院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19263件,公众点击量近10万人次,公布裁判文书数量位列全省第二名。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任务
在看到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不足。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345”战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在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要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力实施“345”战略服好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的司法保障,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大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法治临汾建设。
二要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提高。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精神,努力做好“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工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以家事案件审判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完善,认真总结经验,为全省、全国法院提供有价值、可借鉴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提高家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强化诉讼服务工作,加强民事调解,注重保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要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效。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司法改革的各项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的精神,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认真开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审判团队配置等改革任务,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加强和大力推进刑事诉讼庭审实质化工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认真落实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完善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
四要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从严治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努力形成遵章守纪、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献身司法的良好风尚。认真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完善和构建预防司法腐败的制度体系,努力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机制。扎实抓好司法综合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滋养法治精神,培养职业尊荣感,增强公正司法的勇气和信心。
五要在强化审判管理上有新进步。从优化案件管理理念入手,科学配置管理资源,实行精细化、信息化案件管理,把案件管理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管理效率最大化。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认真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限提示与警示制度,提高结案均衡度。完善裁判文书评查制度,确保裁判文书质量。建成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全面应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结案,并形成电子卷宗。深化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要在促进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上有新进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司法宣传工作,做到正面宣传与舆情应对相结合,凝聚法治力量。注重关心、关爱干警,努力协调解决法院干警。依法严厉打击伤害法院干警和家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院干警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治的尊严。
责任编辑: 吉政